曾国藩带兵那么多年,积攒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儿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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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用于军队开支了。咸丰七年曾国藩回老家时曾给曾国荃写过一封信,信中说:“余有浙盐赢余万五千两在江省……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
也就是说,他在江苏有一笔一万五千两的收入,本来是可以归个人支配的,他交到省财政,补充军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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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方向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
还是在老家期间,他写信给弟弟曾国荃,要求他把军队中多余的钱用来救济士绅百姓。因为战火所到之处,百姓流离失所,他说你遇到生活不下去的穷人,就给他们些银子。给的时候,还不要留名。
在另一封信中,曾国藩说过这样的话:“余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这更说明他把大量的钱财都用来施舍他人了。宁可把钱捐掉,也不寄回家里,像曾国藩这样的人,实在非常少见。 ​
​ 高薪政策,使除了曾国藩之外的湘军将领都发家致富了。人们说:“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一当上中级军官,家里就开始造房子了。
征战十多年之后,湘军将领“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赀殆百数”。就是说有十万两家产的人可达一百人之多。
特别是攻下天京城之后,大批湘军将领带着金银财宝荣归故里,长沙城内顿时“甲等峥嵘”“簪缨叠起”,新增“宫保第”,也就是一年内新落成的官宅达十余家之多。
湘乡县的变化更大。湘乡籍将领章合才,回家后在白田一带置了六千多亩良田,又在田间建成两座大庄园。另一位将领陈湜回家的时候,运了好几十船金银财物,所以人称“陈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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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湘军最高统帅曾国藩,却始终保持着清贫。咸丰八年,因为曾家四兄弟当中有人已经发财致富了,曾国藩就要求家里分家。
这年年底分完家后,曾国藩分到了一座叫“黄金堂”的小宅院,此外还有五十五亩地。曾国藩表示很满意。
一座小宅院和五十五亩地,这就是带兵打仗多年后他在湖南乡下的全部财产。曾国藩确实做到了自己誓言的不要钱不怕死。
来源:张宏杰《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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