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改问题上,国民党不是不想为,而是不能为,无力为。国民党内有清醒人士很清楚土改是一道国家工业化绕不过的必答题。国民党也搞过土改。主持者是张静江,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浙江省主席。张静江于1928年至1929年,在浙江乡村主持土地改革,赎买乡绅土地,均分给农民。因与党内乡绅集团的冲突,导致地方乡绅武装袭击国民党党部、刺杀土改专员等,甚至酿成叛乱。最终土改失败。 这是国民党败逃台湾前,在大陆最后一次土地改革尝试。张静江土改失败后,痛心疾首道:“吾之败,非败于时,实败于本党同僚也。土地之改革,并非激进党独有之政,亦应为吾等革命者共有之政。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激发农民支持革命的战力;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聚拢发展大工业的劳力;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破除乡村族权、父权的统治地位;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不能打破党内的乡土集团; 非改土地的归属权,迟早有一天,我们要败亡在这个上边!今日吾败了,吾被党内乡绅们的代言者击败了。吾痛心,吾恐若干年后,吾党因此而败,败于激进派的土地革命之手! ” 认识到土改必要性与重要性的国民党人士,不乏其人。一生强烈反共、至死不渝的胡适说:“我反对赤色主义,主要是反对他们废除民人资本和建立完全国家垄断这两点。具体到土地改革,甚至阶级之间的冲突,我是支持的。大土地所有者,无论其善恶,都注定被历史洪流所淹没。这是后进的工业国的必须选择,便是痛苦,也要做……” 郑道儒(原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原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说:“土地改革不是列宁主义匪帮的专利,更不是赤色政权的专利。土地改革,是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快速转变的必由之路,是不以传统道德观为转移的。大土地所有者集团,无所谓善恶,其本身,对于工业化转变,是具有原罪的,是必须执行死刑的,是不可饶恕的。无论对传统田园生活与乡绅美德多么留恋、多么赞美、多么仰慕,也不能做为保留大土地所有者集团的理由。土地所有权的强制有偿转让,乃至部分无偿转移,是在缺少殖民地经济的条件下,大工业文明碾压小农经济的必然政治觉层。它不应承担道德评判。” 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在1961年4月有一个《和老友们的心里话》,其中说:“我们这些人,被人称为革命元老、革命元勋,很光耀嘛。其实啊,我们老是老,老而不死是为贼嘛。这不是自贬,这是说实话。我们不就是投机革命的贼吗?起初跟着季直公(张謇)搞立宪,为了什么?根子上是为了各自家族在地方上的势力,是为了向清廷索要地方的治权;后来跟着先总理(孙中山)闹革命,不过是清廷不肯放权,我们就要推翻它,找一个肯放权上来;再后来,跟着中央倒军阀,又为什么?盖我等之乡土,皆在军阀之手。不倒军阀,则家族不能施为,族人不得掌乡土之权柄也。而后辅助总统(蒋介石)杀共党,这个简单,共党分我等之田,没我等之财,夺我等之地位,不反何待……如此种种,就是我等老贼之毕生所为,却无一处可配得上元勋二字,不过满堂守财奴罢了。” 就是这样,国民党在大陆不土改,不是不欲为也,是不能为也。是因为动了“我等老贼”、“满堂守财奴”的蛋糕,受到强烈的反抗,欲为而不能为。 自张静江主持浙江土改失败后,国民党只有动嘴,而再未有动手的能力,只能眼睁睁着看共产党完成此等伟业。等蒋介石跑到台湾后,国军军官和国府官员都没了土地,来自上层的阻力消于无形,终于可以放手发动土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