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anzhu 于 2015-5-25 09:00 编辑
最近李总理关注“证明你妈是你妈”这个话题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么这个话题是为什么兴起来的呢
为什么就变成了对国内户籍制度和公安管理制度的一致声讨呢?
1、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是公安吗
如果有人仔细看过那个新闻,就会发现新闻中的事实是-----
某地某赴台旅游团在台湾,被台湾海关工作人员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
出境游需要提供紧急联系人且要证明的只有赴台旅游,故此处用“出境”而非出国
要求证明“妈是妈”的有关部门是台湾出入境部门
旅行社神通广大,60块钱解决了问题
但是团里有人发了微信微博,痛斥“公安不干人事”
于是呢。。。。。。公安部“MB的这个锅我背了?”
2、国内有没有“证明你妈是你妈”的事呢
可以肯定的是,有,而且很多
你说你是XXX的儿子,想办XXXX,那拿你户口本去派出所开个亲属证明吧
你说你是单身,想XXXXX,那去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等等等等
相信大家都去开过这些证明吧
反过来看看自己常见的这种情况
你说你适合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好,去开残疾人证明
你说你代开的发票里面的东西是自产的,好,去村委会开个证明
怎么样,都能套到“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广义范围里吧
那么为什么国家要独裁霸道到欺负老百姓的地步呢
为什么不为难一下老百姓就不舒服呢?
3、为什么要“证明你妈是你妈”
首先先举个例子,我在派出所补身份证的时候是见过一个这种情况
一个小伙子拿着户口本老人身份证去办什么事情我忘了
警察蜀黍要求必须本人来办理
他在窗口软磨硬泡了半天还是灰溜溜滚球了
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他走以后窗口里面的小警花用鼻子哼了一声
“子女拿着老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开了证明自己霸占家产的事情我们见得多了,到时候我们替你担这个责任?”
同理,在各个社会单位对公民提供的不全信息不确定其真实性的时候
唯一能明确自身责任和规避相关风险的办法就是一纸证明
无论是哪个国家部门还是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
有了这个证明,就有了上面盖章单位为其做的保证和背书
记得前年还是大前年有一个贪官顶替别人名义出国潜逃
用的就是使用他人身份钻法律漏洞的手法
如果当时的公安出入境部门能认真落实“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规定
那么还会出现这种事情吗
4、怎么才能让人高高兴兴地“证明你妈是你妈”?
不好意思,虽然提出了这个设想
但是残酷的现实就是,没辙
当然有的热心网友说了“你们不会上门去证实吗,为什么要让老百姓去跑”
举个例子看看咱们的老本行,用我曾经遇到的一个事情来举例吧
某个纳税人拿着对外销售大型机电设备比如中央空调的合同硬说是自产货物
虽然很荒谬但是人家言之凿凿我就是爱因斯坦级别的,给我个木工锤我还能造航天飞机呢
那么我给他代开不代开发票呢?代开了就证明了其说法的真实性,那么如果将来出了问题这个主要责任就会转嫁到我的头上
那么怎么办,我只有让您去您所在的村委会开个证明,证明一下“你生(产)的就是你生(产)的”
什么?国税局刁难人?对不起,法规所在,提供资料是您的责任,监督核查才是我们的责任
要不咱们实地核查?我去看看您"靠手工生产中央空调"的家庭住宅怎么样?哎先生您别走啊,哎~
国家机构的工作量摆在那里,讲服务没错,但是如果走了极端搞成了事无巨细的保姆式服务
那么再多的人也干不过来,加人?你们不是前脚刚骂了公务员编制臃肿要大刀阔斧精简吗
有时候自己遇到各种需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而没带的时候
心中自然也是烦躁不堪
但是我只想说,任何法律法规,都像安全生产规定一样
是付出了一定代价和学费才总结出来的
法律法规只有过时落后的情况,不会有为了和老百姓对着干的目的故意去找茬刁难的现象
为什么要提倡法治社会,为的就是让大家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别人应该干什么
总是觉得自己是法外公民,去哪里都是绿色通道
觉得“我又没犯法为什么要要求我这么多”
殊不知限制你的这些法律法规针对的是那些钻法律空子的老鼠
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更多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
如果法律要求你“证明你妈是你妈”,如果你妈确实是你妈,如果她老人家身体康健
提供一下相关证明,顺顺利利把事情办完
比泡在网上浪费时间喷完制度喷体制,喷完国家喷法律
总还是能节约点时间的
当然如果老人家确实卧病在床不方便
我相信有关部门还是很乐意上门去送服务的
毕竟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题材嘛。。。。
5、题外的话
且不说“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新闻本来就是台湾人的锅
单看“证明你妈是你妈”类似的证明制度,这可不是天朝独有的特色
如果想借着这个话题跪舔一下洋大爷的
可以自己先查查美国的《子女与亲属关系法》等等白皮大爷们的法律
喷起来一时爽,别忘了还有懂法的在后面等着打脸呢。
评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每个人都要多些换位思考的意识,还是过去那句老话——“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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