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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拉里斯星》:索拉里斯星上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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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命是什么?罗素在《逻辑与知识》中提到日常语言的不精确问题,有人以为进行严格定义可以发展出一种类似数学符号与公式的“逻辑”语言,通过这种语言能够构建一个不产生歧义与含混的命题系统。看上去这更像是一种美好但难以实现的理想,因为我们的很多“语言”作为一种指代符号,即所谓的能指signifier,或许并不精确指代自然或说自然对象自身,因此难以定义,比如奥古斯丁所说的“时间”,韦伯和涂尔干等人所谓的“宗教”,还有福柯的sexuality等。就像在蔬菜与水果的边界有一些既像蔬菜又像水果的东西,在植物与动物的边界有一些既像动物又像植物的生物,即使是在地球上我们生活的这个被奎因称之为“中间尺度”的世界里,我们有限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在生命与非生命的交界处有一些自然对象似乎有一些生命特征,但是又缺少另一些生命特征,因此很难说是否是一种生命体,比如病毒。

  如果说像黄色与绿色这种“能指”的问题是找不到边界或不存在边界,即使在存在明显边界的对象上,还是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个人类个体,通常通过皮肤以及其他表层边界与周围环境分隔开来,但是如维特根斯坦等人所提及的,失去了身体某个部分的某个人,还是一个“人”,并且还是她自己,还是这个“张三”;也就是说,所指对象发生了变化,能指称谓却没有对应发生变化,这也会导致语言与自然无法精确对应的问题。你或许会想到哲学上曾有过的一个提问,即“共相”是否存在的问题,这在某种意义上类似吉尔伯特·赖尔在《心的概念》中所提到的“大学”的概念,他说你走到一个大学里,你可以找到教职员工、学生、教学楼,但是你找不到一个能够被称作“大学”的东西——这是进化来的原生智能的反应而已,非要看到、摸到并且对象是一个与周围分离开来的独立实体,才将其看作是“实体存在”,这种狭隘的智力,不仅无法理解复杂对象,还混淆了用于表征世界的“符号”与自然世界自身;当然,我们直觉上认为的“存在”或“实在”,同样也是一种狭隘的甚至错误的认知或理解,真实远超出我们把无垠太空中庞大的天体看作是小光点的这种简陋而错误的原生直觉,肯定不会理解类似罗韦利在《现实不似你所见》中说整个世界不过是一堆量子事件这种“真实”。

  斯坦尼斯拉夫·莱姆在《索拉里斯星》中描述了在一颗外星上存在的一种奇异的胶质“大洋”,根据莱姆的描述,这个“大洋”显然具有某种“智能”,它能根据接近它的人的头脑中存储的信息,或者说“记忆”,复原出来构造出类似甚至相同的场景,甚至复生在现实中已经不在但依然保留在你记忆中的某个人。莱姆说,人们对这个“大洋”有诸多的争论,比如它是否是一种“生命”,是否有“思维”等等。正如许多人所提到的,我们有一种“归类”的本能,实际上是尝试进行“理解”。J. Searle在《意识的奥秘》中曾以“中文小屋”的假想例子来说明,机器智能不同于人类智能;Jeff Hawkins在《人工智能的未来》中说,这实际上是个“理解”的问题而不是智能的性质问题;换句话说,这就是我常说的技术性问题,即是否在智能嵌入了这样一个“理解”模块,并非是什么碳基智能与硅基智能或说生化过程与电位过程造成的差异。所谓的理解,在我看来,实际上就是存在一个“关联概念系统”,当存在足够多的关联节点,比如对于一个有着“澳大利亚”系列概念、“动物”系列概念的人,给她一个“袋鼠”的概念,她的大脑就能给它建立足够多的关联节点,也就能达成“理解”,无论她意识到与否。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任何智能必然“理解”它所加工的对象,就像AlphaGo理解棋子与棋局,只不过有时候这种“理解”可能是一种错置,因而是一种误解。

  人们争论“大洋”是否是一种生命,正是尝试把它纳入头脑中的“概念关联系统”,尤其是与“生命”相关概念联系起来,如果能够达成足够的链接,也就变得能够理解了。你或许会意识到这里有一个凯莱布·埃弗里特在《数字起源》中所提到的“悖论”:你需要有一个概念系统来“理解”概念,变成了一个没有鸡就没有蛋,没有蛋哪来的鸡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越小的孩子,难以理解的概念越多,就像读书越少的人不理解的概念越多一样;超出生活范围的哲学观点、科学公式对许多成年人来说或许也多半是一知半解,就是因为缺乏对应的概念系统。显然,并非只有“理解”与“不理解”两种泾渭分明的两种状态,我们能够通过引入一些概念到头脑之中,逐渐打造出一个概念系统,或许一开始很简陋,就像小孩子那样,但可以通过不断地学习来修正与丰富这个系统。P. Bourdieu提出一个“文化资本”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理解为这种“建造”的一部分,缺少这种学习环境与条件的孩子,无法获得对应的理解力,包括审美能力在内。

  薛定谔在《生命是什么》中说,生命是一种从环境中吸收低熵来对抗自身熵增、维持自身“秩序”的实体。不妨假设有一种智能机器,因为自身也会老化,所以会从环境中获取材料来替换自身老化的零件,那么这种机器是生命吗?可见,就像罗韦利在《时间的秩序》中把生命称之为一种把低熵转换为高熵的结构一样,实际上都是在说生命某一个方面的特征。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进化生物学家把生命看作是基因打造的用于实现生存繁衍的“结构”,但是假设有一种生物永生不死,也不生育后代,难道就不是生命了吗?我们把一种实体进行归类、定义的冲动,不过是一种进化来的、理解这种实体的一种尝试或说策略。因此说来,“大洋”是否是一种生命并不重要,我们只要理解它的存在“本质”就行了——所谓“本质”,我是指“真”意义上的本质,不是指“善”意义上的本质,人们常常混淆这一点,包括莱姆在内。

  一个人类思想史上长久回荡的问题是,存在的本质是什么;多数追问这个问题的人,如雅斯贝尔斯,往往是像给生命或说给人生寻找目的与意义。你或许读过伊格尔顿的《人生的意义》或者奥伊肯的《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或许你会发现,这不过又回到如M. Nussbaum在《善的脆弱性》中所说的历史上各种对于给人生价值设定衡量标准或给人生设定价值的各种尝试。这种探索本身是好的,尽管他们的回答几乎都是错误的,无论是缺少根据的神学幻想还是来自直觉的经验总结。莱姆笔下的一些人试图从“大洋”身上破解存在的秘密,或者干脆以为大洋代表了某种存在的完美或“大全”,就像普拉提诺所说的the One或the Intellect或其流溢,就像雅斯贝尔斯那样,这些人实际上是要给自己的存在方式或方向寻找一个指引。之所以说这种尝试本身是好的,是因为在低等生命身上可以看到,它们从不做这种思考,只是按照进化的设定行事,可以名副其实地被称作“自动机”,所以我称之为没有自我与生命的生物机器。许多人类也是这样,而且不难想到,越是缺少知识与教育的人,平均来说,越少考虑此类抽象的“哲学”问题。也就容易理解,告诫我们要了解自身,“未经反省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出自苏格拉底之口,而不是阿猫阿狗。为何历史上绝大多数死去的人,在生活中连一座墓碑,在历史里甚至连一个名字都没有?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活得如同蝼蚁,谁又为蝼蚁立传?

  雅斯贝尔斯在《生存哲学》以为存在背后有一个“本原”,而至高的人生目标是与这种本原融为一体。这并非一种“哲学”,与斯多葛学派、伊壁鸠鲁、奥古斯丁和乔达摩·悉达多的门徒们一样,实际上是在寻找一种“心理疗法”,以获得精神上的宁静或欢愉。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何欧文在《生命安宁:斯多葛哲学的生活艺术》中宣扬了一种类似阿Q精神胜利法的东西。强如基督教历史上的“圣”奥古斯丁在《论自由意志》里就说明了为什么他认为不应该追求尘世的幸福,而应该追随上帝,他的理由是,尘世的幸福转瞬即逝,而来自上帝的幸福则是永恒。在这里你甚至可以看到,即使是宗教著名教徒,人品往往也很一般,奥古斯丁此处的幸福追求,跟罗素的“对人类痛苦的怜悯”比起来岂不是显得灰头土脸败下阵来?或者你也可以在Dario Maestripieri的《猿猴的把戏》中读到即使像特蕾莎修女这样的人物人品也不孚众望相当糟糕。柏林在《自由论》中批评斯多葛派这类人由于在生活中感到痛苦于是躲进自己内心的城堡这种软弱而退缩的态度与行为并未冤枉他们,当然他误以为苏格拉底引领了这一风潮显然是错的,一个提出B. Williams所提及的“苏格拉底问题”并以自己拒绝逃走饮毒而亡的实际行动来践行理性指引的人,怎么能与那些只是寻求心灵欢愉或安宁的人同日而语。柏林误解了理性,他以为理性,就只是生活中的“精打细算”式的日常实用理性,这也可以原谅,你或许会注意到,柏林是一个我经常所说的“经验主义者”,只是根据人类自身的经验来总结,难免管中窥豹。

  我常提及,我们有两种观看世界的视角。本来,我们与其他生命一样,只有一种视角,即我们眼里的世界。不同的生命有不同的“看”世界的器官,因此大家看到的世界并不相同。大卫·伊格曼在《隐藏的自我》中说,魔鬼刀鱼用电场感知世界,而扁虱只能探知温度与丁酸的气味。因而就有了托马斯·内格尔所说的我们无法知道“what it is like to be a bat”,因为我们与蝙蝠的感官与大脑不同,所以无法想象蝙蝠主观上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不过,他以之作为论据来支持的结论是错的,我在别处已经反复给出过分析。哈耶克在《科学的反革命》、波普尔在《客观知识》以及GE Moore在Principia Ethica中都曾直接或间接谈过主客观双视角或主客观双世界。摩尔说,比如黄颜色,我们眼里才是黄颜色,但是实际上它只是某种波长的震动。前者即主观视角中的“世界”,后者是客观世界自身。与之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无人的森林里一棵树倒下是否会有声响”,我在别处已经多次回答过,此处也不再谈。我要说的是,主观视角是进化的产物,也就是用于帮助生物生存与繁衍的工具,它只求“有用”,而不求真;现在我们也知道,我们的主观“能力”有很多设计上的缺陷,不仅仅是赫伯特·西蒙所说的“有限”(理性),所以吉仁泽等人在《简介启发式》中称之为“生态理性”,还有很多类似卡尼曼的Thinking, Fast and Slow,马库斯的Kludge,迈尔斯的《直觉》,博南诺的《大脑在搞鬼》,蒙洛蒂诺的《潜意识》等书中都提到进化出来的大脑所带有的种种问题。

  主观视角带来的一个问题是,我们总是从自己脖子上的圆冬瓜里往外看世界,这就导致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看到的东西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像。这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但你也知道,我们的一个问题是总是不以为是自己的问题;康德就把这个问题看作是外在世界的问题,于是他说,自然存在两个部分,一个是呈现给我们的表象,一个是表象之下的物自体世界。为什么无论什么结论,都需要有一个完整的推论过程?就是因为我们的智力总是很有限,只有依靠缜密的逻辑上的推理,我们才能保证得到相对可靠的“知识”——之所以即使这样还是说“相对可靠”,是因为我们有时候看不出逻辑上的错误,误以为“完整”,误以为“合乎逻辑”。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才如波普尔在《通过知识获得解放》中以及其他许多人在别处所说,我们应该保持一种带有怀疑主义或更准确地说是批判精神critical thinking的态度,保持一种理性的正直,或者做类似塔勒布在《黑天鹅》中所说的“认知者”。如波普尔所说,或许我们永远无法确定是否得到了真理,就像罗素在《哲学问题》中曾说或许我们在本体论意义上永远无法证明外在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但是,毫无疑问,通过对我们所能得到的全部信息进行完善的、逻辑的分析与推理,就是我们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普特南在《理性、真理与历史》中做了一个缸中之脑的假设,即把一个疯子科学家给一个大脑放在培养皿里,然后通上各种电极给它传递各种感觉信号,给它制造一个身处其中、宛若真实世界的虚拟情境,你或许会想到沃卓斯基姐妹的《黑客帝国》。那么我们,你和我,如何证明自己不是这个缸中之脑呢?普特南说,如果是真实的,我们就不会想到这个真相;能想到说明不是真实的。我在别处分析过他的这个论证的漏洞——印象中他说自己是在苦思一年之后突然灵机一动想出来的,我已经说过一个类似的例子,就是卢梭在小树林里待了七天同样灵机一动想出来了“全体意志”,都可以作为学术上靠灵感是不行的,艺术上靠灵感是用来表现“机智”,学术上探索未知往往是蠕动前行。

  在《索拉里斯星》中,凯尔文在索拉里斯空间站里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他对自己遇到的情景感到迷惑不解,于是就反思自己是否疯了,所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幻觉。这个问题有点类似在梦里如何知道自己是在做梦的问题。不过,如戴维·林登在《进化的大脑》中所说,梦或许只是大脑的一种自动的反应,尝试把大脑里活跃的一些信号构成一套合理的“说法”,所以我们的梦会有情节与故事,但是由于信息是破碎的,所以梦就变得荒诞不经;白天刚刚经历的东西,在夜里容易还保持兴奋,所以会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情况,同时,一个人自身的大脑的基础背景状态,比如mood,也会影响大脑对信号的整理,所以会有精神分析学派所说的梦能调节情绪或梦是愿望的达成之类。问题不是我们根据一些科学的研究来判断是否在做梦,比如林登说梦里没有颜色,或者你或许经常看到的方法掐自己一下等等——王小波在《寻找无双》中写道:

  “据我所知,王仙客和我是一样的人,老是不知道眼前的世界是不是梦境,因此就不知该不该拿它当真。别人要想验证自己是否在做梦,就咬自己一口。但是这对我完全不起作用。这是因为我睡着了像死尸,死人根本就不知道疼。有时候一觉醒来,发现几乎把自己的下巴吃掉了,那时才觉出疼来。”

  很可能在睡眠的时候,由于某些高级脑区如前额叶某些部位并未激活,这种反思本身就不存在;当你进行反思的时候,你实际上就已经醒了,只不过你在困倦之下很少意识到这一点。检验是否是幻觉或许只需要看是否符合逻辑,大脑很难自己突然放飞自我并且能逼真符合逻辑。不妨看看人类在正常情况下想象的产物,且不说我反复批评的各种宗教编造出来的神学故事,仅以一些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为例,说女巫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在本杰明·克里斯滕森1922年的《女巫》里,你甚至会看到裸体女巫骑在扫把上飞行的,那么细一根棍子,骑在上面难道屁股不疼?鉴别的难处或许仅仅在于出现幻觉时大脑往往失去了检验的能力。

  “大洋”最为神奇的一个能力是复制人。凯尔文有一个初恋情人海若,她当时19岁,跟凯尔文吵了架,然后自杀了,凯尔文又悔又悲,很多年过去也没有再谈过恋爱。他来到索拉里斯空间站不久,一天早上醒来,发现床边坐了一个让他再熟悉不过的女人,正是19岁时的海若。“大洋”提取了凯尔文的记忆,造了一个“海若”。不过,由于只是根据的凯尔文的记忆,所以这个“海若”对于自己从何处来,过去有什么经历,似乎都一无所知,只是对凯尔文在情感上很依恋。按照莱姆的讲述,第二个“海若”(第一个被凯尔文骗到飞行器里发射进了太空轨道)后来知道了自己原来是“大洋”根据凯尔文的记忆制造出来的,所以她称自己“不是自己”,也不是真正的“海若”,只是一个“机器”,于是选择用湮灭机自杀了。在这里,在我看来,海若或者说莱姆犯了个巨大的根本性错误。不妨想一下,我们人类,你、我,每个人的身体,都是自己建造的吗,或者说自己的身体、性格,是自己选择的吗?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自己做的决定吗?都不是,没有一样是的,你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我要来,不知道怎么就来了;你我是什么样的身体、外表,拥有什么样的性格,也不是你我所选择的,是进化过程、来自父母的基因、父母或其他主要抚养人构成的环境塑造的。此外,我们的身体的运行方式,我们大脑的工作原理,是我们选择、决定的吗?答案全都是否定的。所以我常说,我们本来都是机器,生物机器,而且都是外界打造的,无论是说自然,还是说基因、环境,还是说父母与自己遭遇的外在事件。你、我,准确来说,是寄生在这具肉体上的乘客,而且只有当我们在人生的某个时段,在满足了某些条件之后,这个自我才真正产生出来。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你把我的大脑结构复制出来,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或者转移到一个机器上,“我”依然存在,依然是我;像沃卓斯基兄弟一样的许多人,为什么要变性?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男性躯体里面实际上是个女性,或者女性躯体里面实际上是个男性。曾经,医学界错误地要改造“精神”,以去符合躯体;现在人类终于克服了这种愚蠢的做法,改造外在的“机器”来符合内在的“我”,确实是人类在不断进步,虽然缓慢,甚至有时候还会开倒车,就像德州的反堕胎法,但也不是没有希望。



  总字数:5708
  作者:J.T.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385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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