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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望故乡》:我的两米高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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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托马斯•沃尔夫29岁发表了《天使,望故乡》,宛如“骤然间光芒四射的一场爆发”,震惊了整个西方文坛。而我19岁的时候,在大学里,一灯如豆,读到这部典型的成长小说,读得我呆若木鸡还一阵阵颤栗,心悦诚服地奉他为超级天才。现在想来,每个人迷惘困顿的青春岁月都有自己的偶像吧,因缘际会,在他人的作品里流自己的泪,又像撞上一面镜子,在对方身上发现的其实正是我们自己。

  29岁那年,我去了北卡罗莱纳小镇阿什维尔看他的故乡。他的故乡以他为傲,连他父亲的石匠大锤都特地造了纪念碑,镇中心的雕像正是他的天使,微张着翅膀庇护的样子。他死在巴尔的摩。在他生命后期,他向大学辞职,与情人断绝往来,在纽约布鲁克林的一个公寓里住了下来,经过了十年井喷一样的写作后,撒手而去,死时只有38岁。在他逝世前,他反复重复一句话:“你不能再回家”。为什么不呢?19岁的我还不知道为什么不,29岁时明白了:非不想也,是不能也。在小说中,他描写了家庭的冷漠、家乡的闭塞、乡人们的偏狭,也因此,家乡父老们报之以青白眼,让他在世的时候有家难回。我觉得,只有站在阿什维尔那个风景如画却又无比寂寥的小镇广场上,环顾群山和苍茫暮色,才能体会沃尔夫“逃离”的冲动——生活在别处,希望总是在山那边、天边外。可是真的到了万丈红尘里,又必然要忆及那柔软的乡音、那守旧的父老、那郁郁葱葱的蓝脊山脉。故乡只在回望中,这里面有村野青年漂泊世界的大悲哀和大无奈。

  关于沃尔夫,我最喜欢的是他旺盛的生命力。他有2米高,而且胃口超好。一般的书桌容不下他,所以他习惯于站在冰箱前写作——我总怀疑是因为开冰箱拿东西吃方便。以我的经验,饿的时候简直不能看他,他像个饿鬼投胎一样,把种种食物写得那么色味俱全如在眼前。他说:“我相信我的回忆力的特点是对感觉的印象特强,有力量唤起,并召回各种东西的气味、声响、颜色、式样、摸上去的感觉,具体而明朗。”他真的没打诳语。大学那阵子我吃了多少带糖皮的面包啊,都是他那描写害的。

  沃尔夫是海明威和普鲁斯特的结合体。意象的直接性、对感官享受的描述,只有海明威才比得上。而那回忆的洪流、由印象复原过去的本领,又酷肖普鲁斯特。同时,他又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比别人多了颗激情而忧伤的赤子之心。他相信混沌的因果,相信蝴蝶在这里展翅,远方会巨浪澎湃。他相信世界的神秘,相信树叶石头皆能通灵,而亡灵们终有一刻会长风万里魂兮归来。最关键的是那喷薄而出的生命的激情,不轻浮,不伪饰、不柔靡,有浪漫主义的诗意和刚健。

  当时读的是乔志高先生的译本吧,重要的段落我全能背诵。青春期遇到沃尔夫,是一种幸运。再后来,这本书像我的青春一样失却了踪影。在大陆,沃尔夫始终被认为是二流作家,却又不知是何缘由,今年三家出版社都在推出《天使,望故乡》,大概正是沃尔夫所说的神秘轮回吧,抑或是人类的通例:当我们走不回去的时候,我们需要一个故乡——哪怕它是别人的,哪怕它在纸上。

  (原来发在乔先生的译本下面。斯人已逝,恨何如之。经过扩充修改,贴在这个新译本下面。)

  字数:1092
  转自:malingcat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231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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