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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秋季,金盏花没有发芽。当时,我们以为那是因为佩科拉怀了她父亲的孩子。 很久以后,我和姐姐才承认我们的种子不会长出绿芽了。我们的天真、信念跟她父亲的兽欲或者绝望相同,全都颗粒无收。佩科拉的父亲死了,我们的纯真也死了。种子枯死了,她的孩子也死了。”
(此为书中序,是为引言)
《最蓝的眼睛》是托妮•莫里森于39岁发表的处女座,一经发表便引起舆论纷纷。绝大多数评论家对其掷以唇枪舌弹,《蓝眼》曾一度被列为禁书。此部作品沉寂多年,直至托妮•莫里森一举摘得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才得以被去污名化,掀起阅读和反思热潮。(此等事例在20世纪中叶的美国似乎屡见不鲜,《麦田里的守望者》亦是刚出版便被几近封杀的作品)托诺贝尔评奖委员会的福,《蓝眼》蒙尘近三十年才得以重见天日,来到我们的手上。
托妮•莫里森是唯一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作家。与其他作家或许不同,托妮•莫里森从未讳言自己在创作中身为黑人女性的身份,其作品一直围绕黑人女性创作,带有浓浓的种族色彩。《蓝眼》亦然,讲述了丑陋的黑人小女孩佩科拉(Pakolo)渴望获得一双美丽的蓝眼睛,最终却由于母亲凌虐,父亲强暴等多重刺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幻想破灭,最终陷于疯狂活在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双无与伦比的最蓝眼睛”的虚幻世界里。
为什么佩科拉会想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这需从那个时代的特性谈起:上个世纪五十六年代的美国,在白人掌握话语权的社会里,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已经接受了这么一种主流审美价值观:“白皮肤是美,金发碧眼是美,反之则是丑。”白人通过好莱坞影视,舆论宣传,广告模特,将这种忽略了种族差异的隐性狭隘审美观发散的无孔不入。在整个社会性质的庞大语境中,黑人只能被动接受这种吊诡的价值观,并视己身为丑陋的代名词,即托妮•莫里森所言“把丑陋穿戴在身上”。书中写道:“你看着他们,心里好奇他们为何如此丑陋;你仔细观察,却找不出根源。然后你意识到这丑陋来自信念,他们的信念。感觉就像有个无所不知的神秘主人给了他们每人一件丑陋的外衣,让他们穿上,而他们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主人説:“你们是丑陋的人。”他们打量自己,找不出任何证据来反驳这个判决;事实上,迎面而来的所有广告牌、电影以及目光都提供了支持这一判决的证据。“没错,”他们说,“你说得对。”他们把丑陋接过来,像一件斗篷一样披在身上,穿着它在世上招摇。”黑人在这场涡流中迷失了自己,种族审美价值观被打乱,自我审美与自我欣赏被彻底粉碎,转而变为自我厌恶和自我亵渎。
“美丽的蓝眼睛”是白人的象征,小女孩佩科拉“想要一双蓝眼睛”看似天真荒谬的愿望,实则是对自身种族的彻底否定与摒弃。她认为“拥有了蓝色的眼睛里就能变成完全不同的人”,无论是学校里老师和同学的欺凌和歧视,还是走在街上路人眼神中嫌恶的棱角,还是家人看向自己时的不屑一顾,都能得到彻底的改善。黑人厌恶自己的外貌,对自己黑皮肤无处发泄的怒火通通转移到比自己更丑陋的同胞上,这歧视链的最低层正是在黑人群体里也算得丑陋的黑人小女孩佩科拉。如书中曾言“我们所有人——所有认识她的人——借助她涤荡了自己后感到无比健康。我们在与她的丑陋比邻时都感到自己无比美丽。她允许我们这样做,因此她理应受到我们的鄙视。我们拿她来磨砺自我,在自我强大的幻觉中心满意足。”甚至在佩科拉产下自己与父亲的孩子孩子却夭折后,人们也并不对其掷以同情,只是议论着“如果她的孩子活着生下来,那一定会是会走路的东西中最丑的一个”。
小说中佩科拉遭遇的不幸是希腊式的悲剧,即“悲剧的缩影”。佩科拉身上遭受的种种暴凌,具有代表性,浓缩了一整个黑人种族无可抹去的悲怮。这种悲剧性同时体现在小说的其他的角色上。佩科拉的家庭毫无疑问的贫困,困囿于混乱与肮脏的底层社区,随时爆发着争吵与暴力事件。佩科拉的父亲与母亲从南方迁入北方,本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劳致富,追求黑人在这片杰斐逊曾鼓吹“人人生而平等”不可多得的净土,结果梦想却毫不费力的破灭。当父亲乔利终于有钱往自己的家中添置一张沙发时,却发现运来的沙发有一道长长的裂痕。乔利哀求司机请求回去向公司更换,结果司机却只是不耐烦的让他"自认倒霉"。母亲宝琳从小出生在一个十多个兄弟姐妹的家庭,因为幼年的意外导致一只脚终身残疾。本就不受关注的她更是倍受冷落,逃离家庭后,却更是在北方迷失了自己的存在意义。丈夫的酗酒让宝琳对幸福的幻想一次又一次破灭,她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到虚幻的东西上。她在电影里接受了好莱坞“白人至上”的审美价值观,并且努力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某个白人女明星。这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娱乐,她却从中学会了如何去爱和恨。她对自己的家庭产生厌恶,她在电影中看到“白人住的房子都这么整洁,白人男人对他们的女人可太好啦!”,转而无法面对丈夫的粗暴与家中的肮脏。小女儿佩科拉生下来后,她看着新生的婴儿,心中想着“她从未见过比这更黑的孩子,上帝啊,她可真丑。”她卖力的为白人工作,信仰上帝,沉醉于白人社区的秩序与整洁,沉醉于为自己编织的虚幻的幸福上。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还用不小的篇幅书写了有色人种(colored people)。他们与白人不断的通婚,费力的摆脱自己祖先的身份,一代又一代淡化着自己的肤色。并且将自己的这种基因上的自卑又施压发泄到黑人身上。有色人种家庭妇女杰拉尔丁,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和黑人一起玩耍,她在学校里“学习给白人干活时如何做得无可挑剔:学家政为给他们做饭;学师范为教育黑孩子顺从听话;学音乐来安抚疲惫的主人,愉悦他们变得麻木的心灵。”她努力摆脱黑人的种种刻板印象,竭立让自己变得和他们不一样。她告诫儿子朱尔尼“有色人种整洁安静,黑人肮脏喧闹”。将这种歧视的价值观转移到下一代上。杰拉尔丁不爱自己的儿子,更遑论爱自己的丈夫,她唯一爱的就是自己的猫。她麻木不仁,是这条肤色歧视链上的牺牲品。作者以讥讽和同情的口吻,影射了整个社会对于白人文化的追求,渴望与疯狂。
小说以双线并行叙述。一条是以佩科拉视角来看世界的第三人称叙述的限知视角,另一条是以小女孩克劳迪娅以外人身份看待佩科拉悲剧的第三者叙述视角。克劳迪娅竭立成为佩科拉的保护人,然而这个以白为美的社会联结成的力量太大了,她身为孩子的力量薄弱,无力对抗如此庞大的暴力语境,终不构成其救援,佩科拉最终仍囿于疯狂。这个桀骜不驯的克劳迪娅,曾经将自己的白人小女孩洋娃娃肢解,想找出她们白皮肤下如此受人喜爱的秘密。她曾在自己的花园里中下金盏花,想以此为佩科拉的孩子祈福。如果金盏花开花,那她的孩子就能活下来。可惜金盏花没有发芽,佩科拉的孩子也终成死胎。悲剧以他自己的洪流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滚滚而过,践踏着,瓦解着人类最后的良善法则。
最后,如果让我为《蓝眼》选择一句话的话,我愿意选择安提瓦涅的话,称其为“自戕式的小说”。没有一个词语让我觉得比它来得笃定且深刻。《蓝眼》语言优美而又准确,读来娓娓动听,既深又痛,笔触锋利,直触人心。直接撕开了现代文明最为惨烈的一面。贫穷本身不能摧毁人,丑陋也不能摧毁人的理性,但是把贫穷与丑陋联结到一起的对黑人的刻板印象,其伤害却是庞大的,足以摧毁整个黑人群体。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提及黑人时,曾论及我们“想象中或者我们深信的”对黑人刻板印象的由来,是一种无可救药的“恶性循环”。我欲引述一段原文,来结束此篇书评。
(以下为引述)
“1865年,白人(甚至还有许多黑人)完全相信黑人就是比较笨、比较懒、比较暴力、比较放荡,而且不在乎个人卫生,所以黑人就成了暴力、窃盗、强奸和疾病的代名词,换句话说,他们就是污染源。于是,就算有个黑人在1895年的亚拉巴马州奇迹似的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想申请像是银行职员这种受尊敬的职位,他录取的机会仍然远远不及白人。“黑人”成了一种印记,人们觉得他们天生就不可靠、懒惰,而且愚笨。
你可能会认为,人们总会渐渐明白这些印记都是虚构的而非事实,随着时间过去,黑人就能够证明自己和白人一样能干、守法、干净。但情况却正相反,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偏见只会越来越深。正由于所有最好的工作都在白人手上,人们更容易相信黑人确实低人一等。一个普通的白人很可能会说:“你看,黑人都已经自由这么久了,但几乎所有的教授、律师、医生,甚至是银行出纳员都没什么黑人。这岂不是明白告诉我们,黑人就是没那么聪明,没那么努力吗?”于是,黑人被困在这个恶性循环里,他们申请不到白领的工作,是因为别人以为他们笨,但证明他们笨的,又是因为白领中很少有黑人。
这种恶性循环并非到此为止,反对黑人的势力不断壮大,最后形成“黑人歧视法”(Jim Crow Laws)等等法规,意在维护种族阶级制度。他们规定黑人不准投票,不准读白人学校,不准到白人商店买东西,不准在白人餐厅吃饭,不准到白人旅馆过夜。这一切的理由是认为黑人就是污秽、懒惰、品行不良,所以必须隔离,好保护白人。同样,白人出于害怕疾病,会避开有黑人的旅馆或餐厅;他们害怕孩子受欺负或被带坏,所以也不希望孩子去上有黑人的学校;他们害怕黑人既无知又没道德观,所以不想让黑人在选举中投票。而这些忧虑甚至还有科学研究“证明”在后面撑腰,研究“证明”:黑人平均学历确实较低,得到各种疾病的比率确实较高,而且犯罪率更是远高于白人(但这些研究却忽略了这些“事实”是出于对黑人的歧视)。”
字数:3335
原作者:看见蝴蝶了吗🦋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7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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