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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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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本小说还是很有厚度的,不只是字数不少,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所囊括的信息十分宏大,旁敲侧击了两个与黑人解放有关的家族——从海托华的祖父到海托华、从伯顿小姐的祖父到伯顿小姐;与此同时,再花大量笔力塑造莉娜、克里斯默斯、伯奇、邦奇等重要人物,这些信息集中在29万字当中,再适当增添些闲来之笔,真是功力深得很啊。福克纳把庞大的故事组织起来,幽默的笔调,娴熟的修辞技巧,倔强的表现方式,冷阳旁观的决心的毅力,不可抵挡的善良,都为这本小说增彩,所以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实至名归,不过我认为更多的功劳归功于他极具特色的表达技巧,能把这么多线组织起来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小说最后附带的译者的评论很中肯,另外译者的功力的确很深,我觉得翻译很好。

  最初看到有关这本小说的基本介绍的时候,简介中更多的词汇集中在“黑人”上,读之后发现,克里斯默斯真的不是唯一的重点描写对象,而且这与种族歧视的联系也不是特别大,我认为可以更多的理解为归属感的问题。这里并没有设定高低贵贱的阶级之分,至少主角没有这些分类,我认为这是关于芸芸众生的。下面我要分开人物写。

  克里斯默斯,一个带有黑人血统的男子,不过他更多的是白人血统,可是小小的黑人血液就让他的一生都没有归属感,刚出生被外祖父送到孤儿院,生父从来不知所踪,生母生完他就死去了,外祖父恨了他一辈子,在孤儿院因为无意间窥见女营养师偷情而被遣送到一个农民家中,这里磨砺了他最基本的性格,也因此他的一生都对女性留下了阴影,尽管养母对他很好,他在十八岁的时候与一个妓女有一段故事,并因之杀死了自己的养父,可惜当妓女知道他有黑人血统时离他而去,多么响亮的一记,他这时更加坚定了对女性的不信任。随后,他开始了流亡的生活,直至遇见伯顿小姐,他住到了她的家中,与她也有一段很让我动容的故事,在此期间伯顿小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其实她五十好几了),最初,基于克里斯默斯那段时间淫乱的生活,要他和一个女子发生关系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很自然的,在寄居伯顿小姐家中的最初时期,他们有性关系,但就我看来也仅仅是性关系,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情感是空白的,在这里,我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就是最初的这段只有性没有爱的阶段,第二个阶段他们之间有了感情,就像是热恋中的男女一样,有感情互动,同时追求不一样的性爱体验,过渡到第二阶段也很自然,伯顿小姐跟克里斯默斯有了一段交流,两个孤独的灵魂有了交流,于是,他们兴奋了,融合了,但是好景不长,他们步入了第三阶段,正如每一个有过恋爱关系的人所体验过的一样,热恋之后更多的是对现实的考虑,很自然的,恋爱中的一方很愿意让对方为自己改变,更多的时候这一方还会认为这种改变对对方是有很大好处的,在这里伯顿小姐也不例外,她希望克里斯默斯去学习然后做一名黑人律师,这里就又触及了克里斯默斯的归属问题,他不能接受,于是爆发战争,一系列磨合之后,无法继续,于是,发生惨事——伯顿小姐被克里斯默斯杀掉。在这之后,克里斯默斯又开始逃亡生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逃亡,他其实是准备好被逮捕的。他的一生是悲哀,到死也没有搞清楚自己是谁。所以哲学意义上的三大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克里斯默斯一个也没弄明白。

  伯顿小姐和海托华的祖父是对立的双方,一个是主张废奴,另一个是主张保存奴隶制,南北战争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讽刺的是,海托华祖父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去参战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人奴隶,黑人奴隶最后没有回来,应该是和祖父一起战死沙场了,可是黑人的黑人妻子还是回到了海托华家,没有接受上帝赐给她的自由,她的余生将在等待丈夫和种作物中度过,由此可见,一个人出生时的预设对其一生有多么大的影响,黑人终将是黑人!很值得留意的是海托华刚到杰弗生小镇布道的时候每次做礼拜的时候都要将祖父当年抗战的情形复述,我暂时不能完全理解他不能解开的这个心结,为何老是提这件事。海托华更多的是自己给自己设定的枷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伯顿小姐,生活在南方小镇,作为废奴制拥护者的后代,这里只有黑人和她要好,她有一所大房子,却空荡荡的,她甚至成了老处女,她是南方白人的眼中钉,这点海托华虽然不是废奴制拥护者的后代,却也和伯顿小姐一样,在这个小镇是个外来人。这两个人的三大哲学问题起码弄明白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并且,海托华的一生活得很窝囊。

  莉娜这个人物很奇怪,有点精神分裂的感觉,当伯奇在小木屋中发现她时候,根据她的反应,读者会以为她已经洞悉了一切(其实我觉得大多数人在前面就会感觉莉娜知道所有事实),可是为什么她最后还要去找伯奇?她好像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她所遇到的也大都是善良的人,还有一个对她一见钟情的邦奇,邦奇最后陪着她走在路上,无所希冀的,压迫着自己的情感陪伴着这个乐天的女子,读到最后我都会认为这是一本公路小说。邦奇在这本小说中简直可以称为一个线索人物,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线索人物,他本身其实也是主角,伯奇和邦奇是一个对比,伯奇是不负责任投机取巧的男子的代表人物,邦奇是老实本分的工匠代表。他们三个,或许知道自己是谁和来自哪里,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

  整合起来,这本小说是一出悲剧,但是福克纳描写得很隐秘,甚至是笑着对我们讲了一段悲伤的故事,看到最后“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咱们从亚拉巴马州出来才两个月,现在已经到达田纳西州了。”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甚至被无法挥去的绝望占领了。芸芸众生,到底哪一个,才是有意义的、知晓自己哲学三大命题的活着。

字数:2040
原作者:去年天气旧亭台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1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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