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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写爱情,像另一种包法利夫人的故事,但也是在写幻与真,写信念,写何为宗教。会联想到爱丽丝·门罗的《脸》,不过特雷弗比门罗要更“老派”,敢于直写这些主题。更具当代意识的作家,通常会从这类主题上偏移一些,以纵深来求新意,而特雷弗这个小长篇的写法,却完全是广角镜头,包裹着主线故事的是小镇群像,是多个人物视角交织成的社会时空,有着现代主义之前的小说的气质。
特雷弗的语言大巧不工,平实客观,对人物内心的描摹和评论极其克制,不在意作者要显得比作品中的人物更聪明和高明。他的巧也在谋篇布局上,比如,开头处提到女主角玛丽自幼对圣女贞德亲近,身为新教徒的她,也被精神病院的女病友喊作“异端”、“异教徒”(一种戏谑也强烈的询唤);小说结尾处,圣女贞德再次被提及,才让人顿觉,贞德的故事和形象,像地平线上的标记,一直都在整部小说的远景之中,作者也于此暗示,玛丽“疯狂”的爱情可与对主的信仰一比。
还有一重巧妙而重要的对照,是“阅读”带来的“复活”(并不“新”的构思)。表弟向玛丽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朗读和讲述他爱的屠格涅夫的作品,他死去后,屠格涅夫笔下的世界仍存在在玛丽无望封闭的日常生活周遭,并且越来越活生生:玛丽搬进阁楼,把表弟卧室的家具和物品从拍卖会上买来,从姨妈那里偷来,放进阁楼,把门背后的独处空间变成对爱情的记忆的贮藏室。“在所有事物的至深处,她的表弟依然活着”,“阁楼上的疯女人”在想象中获得安宁,也借此力量活下去。同样在小说结尾,牧师听过玛丽人生中的这些秘密后,在脑海中复现了年幼的玛丽和表弟在教室中对望的画面,他也听见了玛丽与表弟合二为一的朗读声,他(作为牧师,作为上帝话语的阅读者)被玛丽“无比富足的爱”打动,对自己许下将来要让玛丽与表弟合葬的承诺,这也是玛丽最后的心愿。
玛丽的一生很难不被看成悲剧,但特雷弗给了它一种圆满。这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其中的道理也简单,无非是,爱不会随被爱者的死亡而告终,哪怕那爱在世俗之见中呈现为“疯癫”。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是很难写的,它关乎救赎,和生命中的神秘,它也需要作者与人物同此心,一切都不再是素材。
迄今仅读过特雷弗这一篇,已经可以充分感受到,特雷弗是心中怀着悲悯甚至慈悲的作家,他对这篇小说中的几乎所有人物都保持住了这种悲悯。也确实得有这样的心,才能不带讽刺和怀疑地,写好这样一个“简单”而“过时”的故事吧。
字数:973 转自: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677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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