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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红小札:《红楼》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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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4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生三恨,在张爱玲的眼里看来,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然《红楼梦》的未完,毕竟是谁也弥补不了的,因为到底不能让曹雪芹活过来。但半部《红楼》辗转流传至今,比起历史上湮没的其它古籍,甚至很多连名字都不能流传,岂不是幸运许多。

  如果要弄点类似的趣味出来玩玩,在我看来,到觉得《红楼梦》的流传过程中有三大幸运。一幸程高的“续补”,二幸胡适的“考证”,三幸周汝昌毕竟姓“周”。

  首先应该感谢程高的“续补”,第一次将《红楼梦》从“地下”挖掘出来,给《红楼梦》赢得了广大的读者。不然的话,前面的八十回能不能够完整或部分地流传下来都是一个问题。而所补的后四十回,也让那些一个劲儿地让林妹妹活下来的其他续补者,也终于奈何不得。而这些续补者的文字,有幸流传下来的,也只能在陈朽的旧书堆里偶尔看见它们的踪影。至于它们的作者,我是一个一个都记不起来了。当然,高鹗

  的续补也给一些吹毛求疵的人留下了一些责难和口实,但他们“探佚”的结果又是如何呢?除了鼓捣出一些历史的噱头和隐私的花边,仍然还是在“脂批”的范围里一次次徒劳地转圈。在老天爷毕竟还不能出一芹一脂的情况下,我们所能记住的不光是续补者足可乱真的笔墨,还有续补者那超凡的勇气和胆识。毕竟,那块雪地还是留下了。

  至于胡适,这位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和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大家都知道,第一个写白话文的并不是胡适,第一个研究红楼梦的也不是他,但这丝毫无憾于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虽然后人甚至包括他的学生如同质疑他的博士学位一样质疑他在学术上的成就,但我们知道的是,胡适过后,一个“子曰诗云、之乎者也”的时代过去了,《红楼梦》猜谜的时代也过去了。他花重金收购的一本“甲戍本”,也成为养活好几代红学家的有力佐证。他写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红楼梦考证》及其他十来部古典小说的考证文字,置于今天或许还有待商榷,从而中国古典小说研究,并逐一地走上了正轨。当胡适被胡适的考证方法(譬如说“自传说”)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人们却背叛了一个“学者”、甚至仅仅是一个“读者”的起码道德。

  周汝昌,这个被人们称为“集新旧红学之大成”的文化明星,过去也曾以一首“伪续诗”闹得全地球人几乎都知道,时至老耄也仍然以一年八本书的速度努力耕耘着。而现在呢?《红楼梦的“真”故事》也终于进化成了《红楼真梦》,可惜这个“真”字,不是取决于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时所折腾出的声响,用老先生在《红楼梦新证》的一句话就是,“他(按:指高鹗)也配续曹雪芹的伟大杰作吗?现在是翻身报仇雪冤的时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够苦了,难道我们还要为了那样一个“悲剧结局”而欣赏这个败类吗?我们应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他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数一百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其实这个“真”字,更应该要看配不配,否则,不但没骂倒别人,自己也只能是一个哗众取宠的妄人了。

  所以,宝玉只有一个。

  智通寺的老和尚也只有一个。

  续书的机会多着呢?物竟所择,优胜劣汰。“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为老先生姓“周”,而不是姓什么曹什么脂而一掬到底,深感幸运。

  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字数:1133
  作者:刀叢中的小詩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43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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