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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外传》 文学的审美和宗教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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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5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下第一毒“七心海棠”的主人程灵素一生未杀一人,足见其慈心;薛、慕二贼贪而中其遗计丧命,足见其智慧;对结义大哥不离不弃,足见其情深。

  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女性的文学形象,欲至其巅峰,必赐其死亡。因为人的审美需求,而这个时代尤爱泪水,这“求之不得,无怨无悔”的情结,且要留下“此恨绵绵无绝期”的余味不散,作为文学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以上的审美可称之为文学式的,基于一种情执,诸如《红楼梦》、《浮生六记》这些催泪的文学作品都以之感人肺腑,断人肝肠。金庸的作品其古典性终究还是保留的,何谓古典性?所谓古典性其实可谓是一种理性的反思,这在《红楼梦》中的佛法“空”的宗教关怀,以及《浮生六记》中最后一篇《养生记道》(有人说后两篇是伪作,我不管这个,如果是伪作,说明作者可能情郁早逝,又有什么好?)都有体现,并以此作终结。反思什么?情执。执着什么?唯一和长久。程灵素之感人,正在其情,且其死于情。但是,在褒程贬袁的价值观中,我们的眼睛看不到圆性尼日日夜夜地诵经忏悔,为胡斐,为灵素,为自己,为父亲,为自己所杀的人……这是承当,因死实不能解决生之问题。当然这不如侠侣之美,但是侠侣之美在历史上我还未曾见过。如果你真的想追求答案,你就不能把这种宗教的视野当作文学作品审美的调味料。

  追求答案的前提是你必须有不耽于悲伤的勇气,在我们这个文艺青年普遍肝气郁结、肺脾气虚的时代,在生理上是有困难的。那么,这一切也只能看缘了,勉强不得。若有缘从文字得度者,至少应有宗教的审美态度。宗教的审美有两个基本维度,第一,它不是情执,也不是无情,而是“止于至善”的多情,这一点我们从耶稣为人类的罪恶赎罪中可感受到。当我们为此而掉泪时,这种泪水没有绵绵之恨的遗憾,而是救赎的,是无私的,是超越的。换言之,文学式的审美是基于人的感官和私心(有特定对象的,而不是普遍的,此所以谓灵素是有私心的)的局限的,不管它多美,乃至以生命为代价。宗教所为人赴汤蹈火,或不能接受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对打破这种局限的不同态度。文学的审美,其死亡之后是难以弥补的遗憾;宗教的审美,其死亡不啻为一种新生,或者说解脱、得救。所以说,基督教讲天堂地狱,佛法说六道轮回,这些见地,会显得我们的执着相当愚蠢和无意义,触怒了人的自尊。

  第二个维度,是深具情执的凡人,如何意识到自己的局限以及超越的意义,那就是——无常。“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怖,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这是紫衣留给胡斐的佛偈,为《妙色王求法偈》中的一段。如果我们的理智还做得了主的话,我相信没人会反对此偈的真理性。但是,不愿接受。为什么?因为人要忍不住问一下“为什么”?虔诚的约伯尚问上帝为什么。要答案,尽可以是“神的试炼”、“因果”、“消业”之名相(虽曰名相,亦是真相,是修行之道),信了行了,就解了,再问下去,只有“如是如是”一句,就是这样,结束。什么为什么?一切问题起源于人执着于自己错误的见地。天何言哉!

  同样,我前面说好的文学作品总有宗教作为调味料,为什么是调味料呢?因为作者的“放不下”和读者的“看不开”啊!为什么一定要如此?为什么不能永远美好?“不要干净!”这是胡斐对紫衣“此后便如一年之前,你不知世上有我,我不知世上有你,岂不干净?”的回答。“不要无常!”这是王语嫣对自己的一根白发的怨怒,段誉见之,心魔顿除。而命好的虚竹最遗憾的竟是:“色无常,有生必有死。父母去世,我虽伤心,倒也没想不开。我心里不开心,是因为终究做不成和尚。”因为他怕自己,忘了无常。讽刺的是,如果真的美好圆满,我们又不能审美了。于是,这从一个文学的永恒主题,变成了哲学或人性的永恒主题。宗教笑而悯之:都是妄想,愚人自缚。

  传统的作家总有一种社会责任感,写小说,寄托自己的闲情烦恼,有点无奈、郁闷和情怀,但是,尊重规律,服从天道,唯天道中有希望,让读者透口气(当然你透不透是你的事)。金庸先生二改其书,想必有他在学佛后,对因果的重视。我想,沈复或别人在《养生记道》里说:“始悔前此之一段痴情,得勿作茧自缚矣乎!”何尝不是以自己的人生现身说法,开导他人。读者又何必作痴儿怨女的刻薄之态呢?

  我有时候想,自己为什么总不能进步呢?因为自己总不愿真正地反思,总觉得是他人不合己意,“他人即地狱”,或和诗人、文学家、艺术家一起感慨“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还觉得挺浪漫,把宗教当作调味料,隔靴搔痒。“没有人生的宗旨和纲领,当然只能在红尘里乱滚。”南师如是说。

  总字数:1570
  作者:四平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26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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