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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男人是一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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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次看《长恨歌》是在一年半年以前,看的很细,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逃避学习压力,还是怎么的了,竟然看了四天。近一次花了两天时间,对这个长度的内容花了这个时间的消耗我是比较满意。小说毕竟不比理论书籍恼人。

  ﹒语言

  前一次看的时候更震惊于王安忆的语言。我丝毫不怀疑一个历史上的四十年可以被铺衍成一本茅盾文学奖的长度,但是一遍读下来又觉得上了当受了骗。比起其他茅盾文学奖的作品,《长恨歌》怎么想都觉得过于单薄,这是独属于一个女人的四十年,历史被推成太远太远的远景,我想这是王安忆的聪明,写一个女人和五个男人的故事远比组织一堆从图书馆的资料报纸上查得的历史碎片要容易得多。于是语言文字在这里就显示了极强的功力。那时候我的最大的好奇就在于,王是如何把这么多的文字堆砌起来的。

  由于看书的时候很无聊,以至于一句话从前到后反反复复说了几遍竟然都记得。(当然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王安忆重复的语言并不多。)很后悔第一次读完后没有在书后附个表,所以到现在想得起来的只有零星几处重复:

  ○1拿自己整段的岁月去做别人岁月的边角余料似的。(重复两次)

  ○2再大的辉煌也还不是兜个圈子再回到原地?(这一句主要是让我联想到鲁迅的《在酒楼上》中吕纬甫那句剖白“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

  ○3剪不断理还乱。(重复3次及以上,化用诗词不加引号,其实是很好的习惯,小时候看琼瑶奶奶经常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以上只是个玩笑,主要是想拉近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与大师的距离。王安忆在《长恨歌》里的语言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定语后置,是一句话偏拆成两句话说的。

  例一:是老实人的用心,一不做,二不休的。

  我想是不是=是老实人一不做二不休的用心。

  基本上您会发现,在《长》里——是**,**的。——这个句式很普遍。造句练习:是一条狗,无家可归的。是一片天空,万里无云的。

  例二:程先生这样的常客,是将热闹冷清打匀了来的,是温馨的色彩。

  ○2正着说一遍,再反着说一遍。一本书读下来的最大收获在于,逻辑缜密了,婆妈的程度也提高了。

  例一:前者是个假,却像个真的;后者是个真,倒像是假的。

  例二:客人是成群结伙的,热闹是连成片的,冷清也是连成片的。

  例三:这一条心里有着些阴差阳错的情爱,还有些将错就错的用意。

  好吧,我承认是我中毒太深,第二句我又想到了敬爱的迅哥,他说,在我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王安忆就是有本事把话正着说、反着说、分离说、渗透说、补充说、对比说,说到让人起腻,说到使你震惊,总之她会各种说,是把长句短句打散了搅匀了的那种说。

  ﹒结局

  直言不讳的说,我讨厌这个结局。我才懒得管它作为整本书,一个王琦瑶,一个旧上海,一个王安忆,有什么寓意。总之我就是不喜欢这个结局。本来我挺讨厌王琦瑶这个上海姑娘的,一路读来也没施什么感情,终于看到第三部刚有点儿感慨这个女人还是挺可爱的,结果作者却让她死掉了。于是,就像看过水浒的人就不再看招安以后,看过红楼的人就不再看八十回以后,一样,我拒绝再看薇薇去美国以后的章节,拒绝再见到老克腊和长脚。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也没从王琦瑶生的那天开始写,为什么就非得写到死才罢休。死了就悲剧了,就美感了,就深刻了,就有寓意了?反正第二次我就是没看,我要留个好念想。

  ﹒处理

  ○1场面

  《长》里是绝对没有大的场面描写的。重要如选美,也是重心理感觉描写的。我姑且卑鄙的妄测王是不善于写大场面。当然我觉得这是一种聪明的规避,是可以用来做写作教材案例分析的那种,如果你不会写大场面,没关系,你可以些感觉,写气氛,写心理流动,总之是可以写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把时间绕足,读者一个劲儿翻页都忘了你那还有一个场面放那呢,你就可以接着往下写了。因为某种程度上说描写属于零叙述,引一句热拉尔﹒热奈特的话,(描写)“其中叙述话语的任一段落与任何虚构世界的时长无关”。其实你描写了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觉得你好像是写了些什么,王琦瑶选美那场,王安忆没写现场有多少根柱子,多少盏吊灯,多大的舞台,下面坐了多少位李主任,我作为耐心的读者到现在也不知道。但这并不重要,我读的时候有一种热闹紧张浮华的气氛环绕就够了。另一方面说,整个中国的政治历史都被推得远了,又何苦为了展现自己驾驭大场面的实力而专写一处实在景物去破坏了那份统一的迷蒙感呢?

  ○2人物处理。

  女人们的人物处理有点儿类型化。薇薇与张永红基本就是吴佩珍和王琦瑶的重复。这当然是刻意为之,有点儿人事轮回的沧海之感。

  (PS,补充下这一点,后来通过更多阅读发现这种“人物重复”的技法很常见,最大的例子可能就是《百年孤独》。又比如朱诺·迪亚斯的《奥斯卡·瓦奥短暂而奇妙的一生》,以及感觉根本上参照了《奥斯卡·瓦奥短暂而奇妙的一生》的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

  值得一书的是蒋丽莉这个人物形象。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很神奇,王安忆从哪来的一份想法把一个人物的变化编得出神入化又合情合理。比较不幸的是,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我看了谢晋的电影《芙蓉镇》知道了里面的李国香,又了解了一点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创造社从浪漫主义到革命文学的突变。

  写到这想起鲁迅同学的一句话,大意大概是,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极左是容易办得到的,一旦接触现实,也容易变成极右。

  而我想说的是,上述人物更分明的体现着,在特殊的政治氛围里,从极浪漫到极革命也是容易的。革命从来就是一种浪漫。

  反观《长》,原来《长》中的蒋丽莉不仅是符合现实的存在而且是一种定型或者一种典型,我有些失望,再看的时候一直觉得她其实是某种符号的图解。

  ○3情节发展

  王安忆这个女人,让我说她什么好,她在《长》中每遇到一处情节无法继续发展,就引入一个男人,等这个情节发展过去了,这个男人就不需要了,被扔一边去了。每一个男人都如此。程先生使王琦瑶出名,李主任让王琦瑶堕落,阿二让王琦瑶有合理名目回到上海,康明逊用来让王琦瑶生的孩子,萨沙用来遮蔽,然后又是程先生的返场……王德威在分析该篇时说,“与她(指王琦瑶)有过恩情的男人,一一为她所(利)用:这是上海女子的本能了。”实则也是该书行文的需要。如果说凡叙事就有一种双重性,分所讲的故事和叙述过程本身的话,那么这些可怜的男人对于王安忆这个作者和女主人公王琦瑶本身来说的作用是相同的。戏里戏外,这是一种同构。

  文学理论里讲,行动元和角色。这些男人们是同一个行动元。

  在《长》里写李主任和王琦瑶吃饭时,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四川路上的夜晚是要平凡和实惠得多,灯光是有一处照一处的,过日子的灯光。

  王安忆反复强调王琦瑶的美是居家的,“大小姐二小姐是偶像,是我们的理想和信仰,三小姐却与我们的日常起居有关,是使我们想到婚姻、生活、家庭这类概念的人物”。王琦瑶选美选上第三名,王安忆如是感叹。我想无论于王琦瑶还是王安忆,这男人也许不过是路上的光,是路灯光,是一节一节,明的暗的,交替着来的。走在暗处便需要灯光,纵有了灯光,不仅照的不够远而且女人仍要独自前行。这就是一个个男人的作用,男人是一道光,不过是路灯的光。

  总字数:2549
  作者:秦艽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355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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