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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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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论的写作动机与核心思想何在?

  《政府论》的出版分上下两部分,全书的写作动机在于驳斥君权神授思想和呼吁建立三权分立的政府以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但从内容与影响上看洛克实际上也批驳了霍布斯的绝对主权论。

  考虑到洛克当时所处时代背景,君权神授的思想仍然占有一席之地【修正:实际上君权神授在当时国王詹姆士一世和费尔默的鼓吹下,不仅仅是一席之地,甚至是某种主流】(代表人物就是费尔默Filmer),上卷的工作主要是“破”也就是驳论——君权不能够因为怎样的理由得到辩护,而下卷的工作是“立”,立论的关键在回答政府(或君权)的合理性辩护应该是什么。洛克在本书下半部分回答政府起源问题后也顺势而下讨论了更多有价值的问题。

  具体而言《政府论》下篇的核心在于两个议题:

  第一是政府与国家的合法性论证的议题,第二个是应当怎么样的形式组织和运作政府的议题。

  其实都可以划归为同一个议题,因为只有明确回答了政府和国家的合法性的所在,明确了其存在的合法目标之后才能够开展第二个议题,从系统与秩序构建的角度,洛克的《政府论》事实上是作为从整体上试图理解“政府”这一人类组织的生命周期问题的著作,所谓生命周期就自然包括了政府的起源(创制)、运行、解体。

  起源的问题可以理解为政府的出现问题的论证,运行的问题可以理解为政府权力统属与分权制衡这些问题,同时也可以包括特权的问题,解体的问题可以理解为革命、政府解体等问题。

  沿着这样的一个线索——政府的生命周期问题,加上具体的一些问题的回答思路,可以辐射地弄清楚洛克整本书的行篇布局。

  最后,洛克个人在思考这些问题之后,在宏观纲要性的问题上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回答极有的价值:

1. 政府的唯一合法性目的在于保护公民财产。
2. 政府理想的组织形式应该是三权分立式。

  洛克的分权在思想史的若干方面都有重大的开端影响作用,权力的分权制衡思想尽管已经在先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波利比乌斯等人)讨论的混合政体时若隐若现,但在洛克这里的确是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无疑得益于洛克思想的影响,现行的美国联邦政体的建立(无论是横向分权还是纵向分权)思想核心仍然是洛克在此“明确发端”的分权思想,尽管直到孟德斯鸠才明确表达出来“只有权力才能限制权力”,而不是考虑废止权力。

  这两个判断分别回应了上面提出的两个大问题,除此之外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上

1. 洛克以契约论的方式明确给出了政府起源问题的一种虚构性解释,与霍布斯的契约缔结政府不同的是,洛克的契约论是人民横向的互相立约,尤其强调自然法财产的保护,而霍布斯的契约则是人民与统治者纵向的立约,虽然也是以自然法作为原则,但强调的是主权统治的绝对性。

  洛克给出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再到政府,这样一个可以对政府诞生和提供给论证政府合法性的虚构性解释,这样的阐释思想明显影响到了卢梭,为《社会契约论》所继承。

  在此之前的政治哲学范畴的著作和思想,尽管讨论了政体的诸多问题,但都没有提供一种哪怕是虚构性的解释路径【修正:前一句观点错误,至少在洛克之前的理查德·胡克在《论教会国家的法律》里面已经尝试用自然法、原创状态、人民的同意授予统治合法性来解释国家和政治社会的起源,洛克的思想直接来源于此,在《政府论》下篇有多处引用胡克的原文】,后世的思想家提供了其他更加符合考古历史的阐述,比如哈耶克就以自生自发秩序的概念来总体性解释国家制度是自发形成的。

2. 洛克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进行了区分,在洛克这里将其一分为二——“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在洛克看来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其实是洛克区分的“战争状态”,而洛克自己阐述理解的“自然状态”则相对比较和谐,尽管确实也存在几个重大缺陷【修正:以洛克自然状态的思想继承看,洛克不是因为阅读霍布斯与其对话修正而做的,更可能是直接套用理查德·胡克的理论,所以严格看这一条并非洛克原创的贡献(尽管有证据证明青年洛克确实受过霍布斯的影响)】。
3. 洛克明确提出并赞扬人民能以“强力对抗强力”,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对抗统治者的滥用职权和倒行逆施。在这个问题上,洛克实际上严肃批评了霍布斯的绝对主权论,霍布斯那里的人民缔约后主权从此无法收回的原则被洛克废弃。
4. 洛克非常认真地对待财产的划分问题,财产从“共同状态”到“私有状态”的转变过程洛克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观点,后人集中表述为“劳动掺杂说”。基于对人类劳动与财产占有的关系,洛克极大地启发了后人诸如休谟、大卫•李嘉图、卡尔•马克思。

  从各种方面都可以看到,劳动价值论的思想来源之一在洛克关于财产的界定。

5. 西方基本人权思想的初步表达,洛克在此书当中部分论奴役、论父权和国家权力统属等部分都隐约地表达了西方的基本人权思想,而这些思想在洛克这里还是以自然法作为向导而引发。

  全书结构脉络分析

  全书的结构脉络大概可以归结为三个简单的问题,分别是

  一、 政府来源是什么

  二、 政府的来源不是什么

  三、 政府应该怎么样运作比较好

  这三个简单的问题可以比较进一步清晰地再阐述,洛克着力讨论的政府来源实际上是回答政府组织的目的,以及围绕这个目的根据怎么样的原则实现的后续问题,而非做一个考古学的判定,事实上如汉娜•阿伦特在《论公民的不服从》里面提到的,洛克的解释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虚构性解释。

  洛克说的政府怎样运作比较好的问题完全依赖于政府的目的,这里暗含着马克斯•韦伯所说现代性是将目的合理化实现的手段问题,在洛克这里已经有发端,这种合理化实现的思想原则具体就是 权力的分权制衡思想。

  政府来源是什么

  从第一个问题,也就是政府的诞生来源的论证,洛克整体上是这样做的。首先是预设一个自然状态作为开端,然后人类总体上有个从自然状态转入政治社会的过程性论证(正是自然状态存在的几个致命缺陷,正是人类惧怕被迫无休止地出于战争状态,迫使人类必须要走向政治社会的联合),最后在政治社会形成的基础上政府与国家被组织起来。

  自然状态的刻画与描述,主要见于“第二章 论自然状态”和“第三章 论战争状态”

  自然状态向政治社会的转变,主要见于“第七章 论政治的或公民的社会”、“第八章 政治社会的起源”,这个状态的转变是极为重要的。简单而言这个转变的必要性来源于自然法的自保原则,而洛克认为人的自保必须依赖于财产的保护,沿着此道路洛克认为政府的唯一合法的目的是保护财产,因此他又需要花费专门的一章专门解释自然状态到政治状态财产的合理化归问题,主要见于“第五章 论财产”

  从政治社会到政府组织,主要见于“第九章 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目的”、“第十章 论国家的形式”,洛克具体表述的三权分立、立法权至上的思想主要回答了如何组织政府与合理限制政府权力的问题,主要见于“第十一章 论立法权的范围”“十二章 论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和“第十三章 论国家权力的统属”。

  政府来源不是什么

  另外,政府论的下半部分也有驳论的表达,洛克在立论的同时比较认真严肃地还是试图将其彻底清除出政治哲学,主要有两个观点

  第一, 认为国家与政府存在起源于强力的征服。

  第二, 认为君权的合法性可以用父权的合法性得以论证。

  为了廓清这两个迷惑,洛克在正论“政府的唯一合法存在理由是保护财产”之外,他同时判定单纯强力的征服无法形成一个合法意义的基础,主要见于“第十六章 论征服”,对于父权不能支持论证君权的合法性,洛克又专门刻画了一个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的权力谱系,从谱系的分析(权力来源和适用性的范畴等),判定父权不同于政治权力,故而父权也无法成为君权合法性的充分条件,主要见于“第六章 论父权”和“第十五章 纵论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

  政府的解体

  政府生命周期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政府的解体,在这里可以将暴政、篡权和解体后组织新政府等相关问题集中纳入于此,主要见于本书的“第十七章 论篡夺” “第十八章 论暴政” “第十九章 论政府的解体”,同时部分地也关联到“第十四章 论特权”(因为洛克洞见了一个政体倘若经常性的依赖开明君主动用特权,此政体的稳定性将十分堪忧)

  在最后的这一部分,其实洛克已经在各种层面批驳霍布斯的“绝对主权论”(根据霍布斯在《利维坦》的描述,人民为了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状态脱离出来,将各自的主权赋予统治者,一旦赋予之后均无法收回主权,任何对统治者的忤逆都会被视作叛逆),革命权(以强力对抗强力)被明确提出,这是西方革命传统的第一次充分的理论表述。

  字数:3065

  转载来源:豆友38324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58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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