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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福克纳——《喧哗与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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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很少听到文学界像谈起一门阔亲戚那样大谈福克纳了,当“后现代”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疯狂涌来时,这位一生大部分时光都在美国南方乡下度过的作家就显得有些落伍和寒碜了,虽然曾几何时,他也是现代主义的顶尖人物,他对意识流手法的发展甚至超过了那位被肺病折磨了一生的法国人普鲁斯特和那位以艰涩拗口的《尤利西斯》革新了英语的爱尔兰人乔伊斯。后工业社会,还读福克纳干吗?连当年一窝蜂亦步亦趋跟着他把“白痴视角”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作家们,也都有意无意地不提跟他的家学渊源。谈福克纳有什么意思?他只是个美国白痴。

  说福克纳是白痴,主要证据在于,他是个爱写白痴的作家,写于20年代末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福克纳的文本一开篇就用一个先天性白痴班吉的视角展开。班吉33岁了,但他的智力还不如个三岁的孩子,他没有思维,没有理智,脑子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感觉和想象,他分不清现在与过去,当他的白痴大脑活动时,过去经历过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一起在脑海里走马灯似地闪现,每当本能的痛苦袭上心头,他就闹着向家人要他姐姐的拖鞋,只有闻到那位败坏门庭的姐姐凯蒂的拖鞋的味道,他那白痴的忧伤才能得到安慰。评论家们一般都把书中班吉的部分称为“一个白痴讲的故事”。

  无独有偶,同样的白痴,在福克纳一年后写的“神品妙构”《我弥留之际》里又一次出现,这个白痴是个十多岁的孩子,名叫瓦达曼,他的智商比班吉稍高,但还是分不清母亲与大鱼的关系。有一次,他甚至这样说:“我妈是一条鱼。”难怪中国先锋作家们都对白痴那么感兴趣。

  中国作家写白痴,不知是何动机,是黔驴技穷,还是追赶美国过时的时尚,不得而知。但福克纳偏爱白痴,我想自有他的道理,他是在探索一种全新的叙事手法。他是想对巴尔扎克式的古典主义小说做出反叛,特别是对传统小说中常用的全能视角来一次革命性的突破。小说发展到了现代,读者的想象力已经被越俎代庖的作家用全能视角剥夺得一干二净,而有限制的人物视角,如《我弥留之际》里的多人称叙述,也充其量是“半全能视角”,也可能把作家的主观性夹带进来,写作所要求的客观性还是不够,文字的张力仍然受到限制。要想做到真正的客观,就得另辟蹊径,于是白痴视角出现了,白痴就是未尝善恶果的亚当夏娃。白痴视角调动的是人的眼耳口鼻,而不是充满算计的思想,因为白痴的感觉比常人敏锐(在福克纳笔下,白痴有时候可以用孩子和病人代替),而敏锐的感觉可以把读者从冰冷麻木的理性、结构、技巧、主题和“中产阶级趣味”里解放出来,紧拉着读者的手,渐入艺术佳境。另外,白痴视角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对充满拜金主义和科技主义的现代人进行反讽。在金钱拜物教下跪拜不起,却忘了爱与同情的现代人跟白痴又有多大区别呢?杂乱无章漫无头绪的时间和命运,不也是一个白痴吗?这恐怕是聪明的中国作家们模仿不来的。

  只从福克纳爱写白痴这件事,就得出福克纳是白痴的结论,未免证据不足。在现实生活中,福克纳的表现也像个十足的白痴。既然开美国文学写白痴之先河,他就应该赶快去专利局注册,搞一个“白痴主义”,占山为王,坐定“白痴主义”开山鼻祖的金交椅,再打出“我是白痴我怕谁”的金字招牌,连这都不会,这不明摆着是白痴吗?

  1919年,福克纳进入密西西比大学深造,但只上了一年他就闹着退学,这简直是白痴之举有了文凭就有了评职称的敲门砖,就可以更容易地进入“作协”,拿一份啥都不用干、不拿白不拿的“作家工资”,怎么连这都不懂!

  1925年,福克纳坐船途经意大利,到达巴黎,后又去比利时和英国访问,一年后回国,一回去就老老实实地待着了。这老兄也真想不开,写一部《欧洲各国见闻录》,不就能卖大钱吗?

  1929年他又在一个发电站里烧锅炉,业余时间写《我弥留之际》。真是乡巴佬,自己找累,既然认识舍伍德·安德森那样有名的大师,求他题题词写写序,推荐推荐,不就名利双收了吗?要不,搞一本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传,再写本钢铁大王卡内基传,然后用挣的钱注册一个文化公司,过把儒商瘾,再出几本全集,岂非更好?

  再说,身为白人,一辈子把一位黑人奶妈当母亲一样尊敬,并在小说里写来写去,岂不知,家丑不可外扬,这哪像个上流社会的人?

  1930年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接受诺贝尔奖时赞扬福克纳“把南方从多愁善感的女人的眼泪里解放了出来”。福克纳真傻,为什么不赶紧写文章宣扬这个消息,“著名作家刘易斯在领诺贝尔奖时专门谈到了我”,并召开记者招待会,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自己也沾了仙气,这不也是一条终南捷径吗?

  1933年福克纳买了一架韦科210型单翼飞机,这么大的事,干嘛窝着不说呀?只要像那些有了汽车或将有汽车的中国作家那样,在晚报上发表几篇题为《我考驾照之趣事》,就名扬天下了,不走阳关道,偏过独木桥,这不明摆着有病吗?

  1944年一位书商请福克纳写一本关于密西西比河的书,并许以重金,福克纳又回绝了,他说自己像一匹母马,不想生一个骡子。真是傻瓜,自己写不了,“项目”不会转了出去,反正枪手多的是,别人干事,自己出名,还能从中“三七开”,何乐而不为?

  还有一件事令人好生奇怪,福克纳一生中多次去好莱坞卖电影剧本,真是捧着金碗要饭吃,能写剧本干吗要卖呢?找个企业赞助赞助,自己当制片人,岂不更风光?

  1950年11月10日,一位瑞典记者把电话打到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州奥克斯福镇的家里,告诉他获诺贝尔奖的消息,他却不想去领。“我是这儿的一个农民,走不开。”这表现就更匪夷所思了,及至说客盈门,连美国国务院都来动员时,他才答应去领奖,租了套礼服飞往斯德哥尔摩,多傻冒呀还有更丢人的事,领奖当天他就“一不留神”喝高了,真是“有辱国格”。第二天早晨打点行李时又发现奖章弄丢了,幸亏管事从花园里棕榈树下的木桶里找到。这奖金他也不自己用,却拿出来奖励美国黑人和拉美的青年作家,真是弱智。

  1955年,芝加哥一个黑人少年爱麦特·铁尔在密西西比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杀害,福克纳当即发电抗议:“如果我们美国人在我们垂死挣扎的文化中已经到了谋杀孩子的地步,不管是什么理由,什么肤色,我们不配生存,也许不会生存了。”此后又多次没事找事地发表文章抨击种族隔离政策,承受了巨大的政治压力,这是福克纳平生做的最白痴的一件事了,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明哲保身,众怒难犯,连这都不懂吗?干嘛不向中国作家学学,只要写些“消解”性的文学,就价值连城了,到90年代的中国还会受到先锋派的优待呐。要不,识时务者为俊杰,赶紧写些义正辞严的文章,也未尝不可,反正死无对证。这么做,说不定还能得到特殊津贴,分套三居室,配辆专车,头疼脑热了还能住住“高干病房”呢!

  1957年福克纳访问雅典,有人问他对希腊人民有什么话要讲,“你们的国家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你们的祖先是文明与人类自由的老前辈,你还要我这个美国农民说什么呢?”这纯粹是白痴的胡言乱语嘛,他真不知道“扬我国威”吗?

  1962年肯尼迪总统邀请福克纳去白宫参加一个文化活动,这个令人忍无可忍的白痴又拒绝了——干吗不去,将来写回忆录时少了这个激动人心的镜头,多遗憾呀!我们对福克纳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了。

  福克纳真是个白痴!

  不过,他只是白痴眼里的白痴!

  字数:2521

  转自:大作家写作软件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42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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