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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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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是撒旦从耶和华面前退去,击打约伯,使他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约伯就坐在炉灰中,拿瓦片刮身体。他的妻子对他说:“你仍然守你的纯正吗?你弃掉神死了吧!”约伯却对她说:“你说话像愚顽的妇人一样。哎!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以口犯罪。

  ——《圣经•约伯记》2:7-9

  这一个坐在炉灰中用瓦片抓挠毒疮的形象,代表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眼前没有幸福做凭借,我们为什么活动?为什么生存呢?这便是艾玛•包法利——一个心高气傲的农家小妇人所面对的问题,也是福楼拜所面对的问题。(在这里插一句题外话,尽管人们总是乐于对福氏作品中的客观性大做文章,但实际上,如毛姆所言,作家其实并没有完全排除其个性。在这个问题上也并不需要吹毛求疵地做过度分析,我们只需看到,福楼拜的朋友建议他去写写德拉马尔的故事,福氏闻之大喜,几乎将整个故事全盘照搬,但主角却换成了德拉马尔那个放荡的妻子,这种选择本身就证明了福楼拜的主观性。)只不过确如读者所观察到的,作家在小说中隐藏得很深,所以我们还是从艾玛谈起吧!

  艾玛•包法利是《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的唯一主人公,这并非是因为小说的名字是这么叫的,也不是因为小说主要写了这个女人堕落的故事,这个放荡的女人成为小说主人公的原因在于,她是小说中唯一感到痛苦的人,唯一对上面所提到的那个问题真正有所感的人。因其教育,因其心性,她是有一股要向上的精神力量的。就像于连始终记得“我不能和仆人一起吃饭”一样,艾玛也始终不愿意接受自己只是个农夫的女儿——作为一个女人,她也有自己的仗要打;只有于连和马蒂尔德对侯爵府上的无聊聚会感到厌倦,而彼拉神甫——“一个地地道道的暴发户”却认为那是无上的荣幸;只有艾玛对一成不变的生活,单调的晚餐感到乏味和不可忍受,夏尔——“一个低等生物”却沉浸在幸福中而吃得津津有味。在福楼拜看来,是痛苦让我们得以感受自身的存在,“仿佛一种永不离身的诅咒,将我们扔还给我们”,“人生阶段,你越上得高,神经官能也越增长。这就是说,受苦的官能。”可以说,能够“感受痛苦”是一个人之为人的必要条件。“群众”是缺乏这种感受力的,那是“一群不需要艺术的蠕蠕而动的生物”;或是资产者们,有一套折中的哲学,巧妙地将物质和精神,臀和爱加以调和,将痛苦扔还给痛苦,自己则深埋进世俗的浪潮里。所以,不管艾玛是怎样的“堕落”,她却是书中唯一生活着的人,唯一的hero(主角、英雄)。

  艾玛的丈夫,夏尔•包法利,用李健吾先生的话说,“一个纯粹的下等动物!他没有更高的需要,而且非常容易满足。”他确实深爱着艾玛,但是那又如何?这是一个看两页书就会睡着的男人,自己没有痛苦,也感受不到妻子的痛苦,因而没有办法带给艾玛一丝一毫来自精神方面的,超脱于物质的灵感和鼓励。“像一枚钱的两面,在一起,却永不相合”,他的那种温润无言的爱好像透明的琥珀,而艾玛,便是被固定在其中的蜜蜂。她怎么能不恨他?从这个角度说,艾玛的出轨,相对于安娜的背叛,占有了我更多的同情,就像艾玛自己的独白:“即使他有一百万给我,我也不原谅他认识我!”小说中,牧师布尔尼贤,消防队长比内,是两个几乎跟夏尔同一层次的人,前者是一个同样不知精神生活为何物的低等生物(而他却是作为“精神导师”出现在小说中的,因而无可避免的“加重了艾玛堕落的力量”),后者则在可吃可吃的机床声中旋掉了所有的烦恼。

  艾玛的第一个情夫莱昂,在精神层面上比丈夫夏尔更近一步,但他本质上是个布尔乔亚,绝非装模作样的吟诗弄月所能掩盖。也不知是他仅仅分有艾玛的浪漫情怀还是他对于自己的欺哄并不如艾玛那般彻底,第一次,他是厌倦了柏拉图式的“无果的爱情”——要知道难得的恰是那种精神之爱的维系,一旦堕入男女之爱,便属于物质的胜利。然而纯粹的精神生活,却是“实惠的”资产者们所不能容忍的。于是,他离开艾玛,去了巴黎。第二次,他是看到了与艾玛的暧昧关系定会损害他的前程,于是向老板保证不再与艾玛纠缠。可是你看他是多么的不坚定!“每个公证人身上都残留着诗人的浪漫气质”,这种浪漫,像身上没有冲干净的肥皂液,既不够洗掉他资产者的污垢,又湿滑得让他没办法穿上衣服像他的老东家吉诺曼先生那样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总之,他还是个“新手”,对于精神与物质,灵与肉的冲突,他处理得太不熟练,他自然没有完全倒向一极的魄力;但作为未来的资产者,他的“调和”功力也远远不够。

  相比之下,风月高手罗道尔夫就娴熟很多了,自然也更加无情。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资产者——福楼拜最厌恶的一群人。“怎样的半性格,怎样的半意志,怎样的半热情。”他是那样的懂得生活,可以将自己的“两半”——物质的满足和精神的需要,融合得极好而不露痕迹,因此他少了莱昂表面上的摇摆和懦弱,从内心多了一丝冷酷的淡定——所谓被小学生踏过的操场,不留一丝痕迹。你看他怎样一眼看穿了艾玛(其实是看穿了艾玛的精神需要),决定用她来满足自己爱情的需求;又在自己的自由岌岌可危之时将她一脚蹬开。其实罗道尔夫并不想分手,他只是将生活和爱情“分得太开”,因此便不能忍受艾玛的全面入侵。你只要看看这群人对艺术的态度就是了:需要,但也仅仅限于装点门面而已。难道一个人可以凭借做诗写小说过活吗?全是扯淡!

  如此看来,艾玛确是整本小说中唯一的反抗者——不妥协、不调和,就那么直直地冲出去;如同李健吾先生的评论:“艾玛便是福氏,无形中分有他浪漫的教育、对物欲的要求,对现世的厌憎,对理想的憧憬”。也惟其如此,她才占有了福楼拜最多的同情。只是她的方式错了。她追求“奇遇”和“变化”。“夏尔第一次来贝尔托的时候,她正自以为看破了一切,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对什么也不感兴趣。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带来的刺激是这个男人的出现,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到底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而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她四次睡在不同的地方,便自然地以为生活也应该因此而不同。她那么着急地去寻求改变,甚至都来不及看清对方;英俊的子爵只是一个象征,她其实从来没有认清过他的脸。所以,不是她的“悲剧性格”窃取了她的幸福,而是这种不停地追求变化的人生也就同时意味着求到了也不会保守,于是每一次的得到便是失去,成功便是失败。

  回忆是往后的重复,被回忆之物已然存在,而真正的重复是向前的回忆。

  希望是一件亮闪闪的新外套,上过浆,硬邦邦的,但没有人试穿过,人们不知道它会变成什么样儿,合不合身。回忆是一件扔掉的旧外套,已经穿小了,无论多么漂亮,它不合身。重复是一件毁不了的外套,它恰好合身,既不紧绷也不松垮。希望是一位从指间滑落的动人少女,回忆是一位漂亮的老妇,她绝不能令人当下满意;重复是一位心爱的妻子,从不会令人厌倦。

----克尔凯郭尔《重复》

  这是存在主义先驱克尔凯郭尔《重复》中的一段话,大意告诉我们生活的常态是重复。这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重复,是人类无法在现实中的摆脱的。那些试图变重复为创新的人们,如所谓的旅行者和爱情探险者,也只是在表面形式上的花哨,实质依然是重复的——旅行者的范式是到一个新地方、欣赏美景与风土人情、到下一个地方;花花公子的范式是寻找目标、情欲的吸引再到彼此厌倦。因此,若要摆脱重复,只有进入希望或回忆的领地。所以克尔凯郭尔给出的面对重复的方法是“镇定自若,于重复中欣然自得。”这便是包法利夫人的悲剧。她也是个瞎子,看不到自己不断求变的人生其实只是某种模式的不断重复而已。

  过去我们可能过多地去注意福氏在形式上的现代主义先驱作用了,其实他的现代性深埋在其思想深处。福氏是个唯物主义者,纯粹的唯物会导向虚无;从小长在父亲的医院里,他亲眼目睹虚无的胜利:“不到一年,虫吃尽了尸首,于是化为灰烬,化为虚无;虚无,这就是一切的余留”这绝不是浪漫主义表面的伤感,而是直达内心的深处的悲观:“人生就是同虚无的一场永战。它每时每刻都在占有你。再没有比掉一颗牙更让我感到幻灭的了。”是需要哲学的时候了。既有战斗,就要应战,既然虚无来自对物质的占领与胜利,那么战胜它的不二法门便是跳出物质的困惑,于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便出现了:我们有一个沉重的肉体,逃不脱物质的条例;虽然精神无法全然驾驭物质的马车,物质却时时有足够的力量去影响一个人的灵魂。福氏说:“我不满意,但是我逃不脱。”因唯物导向虚无,导向“不自由”的宿命观。“全福的假设,比起永生的苦难的假设更加残酷,因为我们命里注定了达不到。”于是回到开头的那个问题:如果我们眼前没有幸福做凭借,我们为什么活动?为什么生存呢?上帝与撒旦打赌试探约伯,约伯虽不知道上帝与魔鬼的契约,但却始终坚信上帝的公义,唯其坚信,才有不解,才会痛苦地要求上帝做出解释;把约伯对神的信仰去掉,没有坚信,因此也无不解,生命本该如此,同样淡然,这是内心深处的悲观,骨子里的骄傲,便是福楼拜,便是福楼拜眼中的英雄。不要试图去调节矛盾,因为身体和头脑的满足绝没有相似的地方,所以一切的调和都是资产阶级庸俗的自欺欺人;也不要试图去抵抗,因为人本来就是不自由的,任何动作归根一无所成而粉身碎骨。当于连和拉斯蒂涅还秉承黑格尔的传统试图和这个世界拼一拼的时候,福氏已经通过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要重复,要无为而为。“我已经不再(想望)光荣、未来、呐喊,我什么也不相信,我怀疑一切,而且有什么要紧?和一个黑奴一样,我已经安心做一辈子工,不再想望什么报酬。这不过是个疮,我抓挠抓挠而已。”19世纪后期,上帝死了,约伯也失掉了信仰。

  “我过着人世最资产最隐晦的生活,我希望我死在我的角落里。没有一件过不去的工作,也没有一行过不去的文章留作别人申斥的把柄。我既不在别人身上分心,也不叫别人在我身上分心。”我们要记得,福氏笔下的女主人公,除了艾玛,还有一个叫全福的女仆,有一颗简单的心,一股坚韧的忍耐力,让人感动地直要流泪。

  “一道青烟上来,进了全福的屋子。她伸出鼻孔吸着,有一种神秘的快感;她随后闭住眼皮,微笑着。她的心一回跳得比一回慢,每回都更模糊了,更柔和了,好像一道泉水干涸,一片回声散开。她呼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恍惚在天空分开的地方,看见一只巨大的鹦鹉,在她的头上飞翔。”

  总字数:3635
  作者:sherryzjy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637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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