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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外传》 红消香断人人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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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庸的小说大都是高中时期读的,后来也会偶尔再翻翻《天龙八部》《笑傲江湖》《鹿鼎记》,次数最多的是《射雕》,影视剧出了也会瞅两眼。《飞狐外传》和《雪山飞狐》当然看过,也记得重要内容,但细节已经模糊,最近兴起认真重读金庸的念头,决定从这本最不熟悉的看起。

  《飞狐外传》的剧情极为简单极为单线程。少年胡斐在商家堡遇到苗人凤、田归农、福康安、马春花、赵半山等人,各有恩怨情仇;长大后在佛山镇目睹凤天南杀死钟阿四一家,决定为陌生人复仇,一路追杀凤天南,路上认识了抢夺各个门派掌门人的袁紫衣,做了帮助苗人凤治眼睛的支线任务,认识了程灵素,上京参加福康安举行的天下掌门人大会,最后与红花会众人【相见欢】,与程灵素、袁紫衣【恨别离】。

  金庸在后记中说自己想要写坏人被杀,他的亲人也会痛苦也会不死不休地复仇,所以写了商老太。觉得《雪山飞狐》中的胡斐太过工具人,想补一下他的前史,所以写了这么一个为陌生人复仇的故事。《雪山飞狐》胡斐挑战苗人凤,纯粹是私仇,所以我揣测金庸在琢磨这部前传的时候,主题才会选择让主角为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打抱不平、千里追凶。下面就是要给主角添堵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已经是大侠们的标配了,是一些基本要求,要想更高明更具挑战性,就必须来点别的,所以又有了袁紫衣,与主角大侠真心相爱的人苦苦哀求,大侠还能严词拒绝、不改初衷,才是真的侠义心肠。

  如此说来,这个目的是达到了,仔细想想的话,在整个金庸世界里,用一整本书的时间,全都为了陌生人奔走复仇的,就只有胡斐,这份古道热肠是很值得夸赞的。但是事到如今,大家对胡斐最大的记忆点,就是这人是个【外貌党】,辜负了好姑娘程灵素。尽管有着侠义、聪明、爱看玩笑的诸多优点,只这一条,就一票否决,成为读者心中最不讨人喜欢的男主角之一。

  比胡斐这个男主角更不讨人喜欢的是袁紫衣,我听说过喜欢拈酸吃醋温青青的,听说过喜欢任性残忍阿紫的,像周芷若这种铁反派,更是人气飙高,但我就从来没碰上过喜欢袁紫衣的。她当然是被金庸牺牲掉的人物,是《雪山飞狐》工具人胡斐在这本书中的工具人,就是为了衬托咱胡大侠不会被小情小爱影响才塑造出来的,而且因为胡斐后面还要跟正主苗若兰在一起,本书的两个女主,程灵素那边是【死别】,她也只能【生离】,所以有个隐藏身份是不会还俗的尼姑。故而前期不断撩骚胡斐最后又坚决拒绝,给人强烈的耍人玩之感,又是高人气角色程灵素的情敌,当然是不讨喜。前面夺各派掌门人,到最后夺一派还是夺几派看来也没什么区别,人家那些掌门除了摄于朝廷淫威,有点攀附权贵,也没什么大毛病,她夺掌门之位也就算了,还各种羞辱取笑别人,完全没有必要,那少林方丈也乖乖去参加大会,也没见她打上少林去找麻烦。不过我这次重读,还是觉得她跟亲爹凤天南的线最有问题,每次气得半死,都是因为袁紫衣和她爹。杀爹之前要先救他三次,这事儿是认真的吗?这合理吗?要是爹一直不被人杀,岂不是一直没有救他的机会,也就一直不能杀他吗?强暴了自己母亲的男人,连自己的存在都不知道的男人,这就不是爹,是比陌生人还不如的仇人。袁紫衣干了啥,屡次三番阻止胡斐杀凤天南,甚至说出“这人与你又无深仇大怨,你也不过是为了旁人之事,路见不平而已”这种混账话。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中,已经是救了爹三次,到了该杀的时候了,又不忍心动手,爹被银针刺中,还【急忙抢上扶住,叫到“爹,爹……你……怎么啦”】,这是要报仇的样子吗?爹要活下来的话,下一步肯定就是在酒店摆一桌,召开认亲大会了啊。哦,对了,为了不让女主角真的背负弑父的大罪,凤天南最后是被另外一个坏人弄死的【新修版是胡斐终于杀了】,前头折腾半天全白搭,袁紫衣全程就是在救爹。

  另一位女主角程灵素从第九章才登场,一直没有获得男主角的青睐,长得还不漂亮,人气却是高多了。因为长得不漂亮,一直没有获得男主角的青睐,这可太让咱们共情了。加上妹子还那么聪明,料理事情无往不利,虽然不怎么会武功,仍然是全书最强的人。她光芒万丈的章节,也都是书中最精彩的部分。甚至越读越觉得,这姑娘,最大的缺点就是眼光不好,认死理儿,认识胡斐之后,不是给他缝衣服,就是帮他看病救人,原来自傲张狂的自己都隐藏了,其实他不爱自己就算了嘛,不能再去爱别人吗?谁也不爱也没关系啊,明明自己是毒手药王的关门弟子,天下至毒之物七心海棠的主人,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啊。转念又想,也许程灵素只有死了,才能在胡斐和读者心中这么吃重,才能这么让人念念不忘。唉,“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袁紫衣和程灵素的两相对比,充分证明番位癌要不得,这书拍影视剧,谁演袁紫衣谁吃亏,演演程灵素绝对是更好的选择,何况也不会真的弄得像书中那么相貌平平。

  还有一个重温的感想是,武侠小说再这么写是不是有问题?我的意思是,在这本书中,再次感受到金庸的笔力非凡,各种武斗场面已经是写到头了,胡斐几次以弱胜强,袁紫衣几次夺掌门之位,比武花样繁多,更不用说天下掌门人大会的现场,各方势力轮番登场,夺杯比试,杀人救人,那么大的场子,金庸镇住了。可是大家会记得吗?不会的,看看评论区就知道,大家都在谈论的是程灵素有多可惜,关注点还是落在感情戏上了。就连我这次抱着好好学习的态度,是诚心要看看打斗戏应该怎么写的,读到最后都忍不住要快进跳过。这样的打斗摞打斗,还适应这个时代吗?当前的网文届,有各种所谓修仙、仙侠小说,当然我本人目光狭隘,很是不齿,但也许人家自有创新之处?又想起看完全不会写打斗只能整一些可笑装逼虚词儿的古龙,也看得挺开心的,是不是我自称喜爱武侠,喜欢的也只是故事只是侠,而不是武呢?

  总字数:2042
  作者:蚂蚁没问题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499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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