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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秋大大所写的网文《历史的尘埃》,博得了大多数网文老书虫的赞誉,爱的人对它是爱得如痴如醉,视若圣经。不过也不乏一些人对其并不感冒,称其文字水平不强,设定能力薄弱,剧情一般,只是脱离了小白文的水准,远非神作。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对于《尘埃》,今天只是想盘点一下其中的亮点,以及平反一些被黑的“槽点”。对于一些不足,并不深究。世上本无完美作品,金庸古龙的作品硬要挑骨头也能挑的出来,只要想挖,世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如此的挑刺。精益求精可以,但过而不及,吹毛求疵钻牛角尖大可不必。
第一点 伏笔巧妙
篇幅有限,伏笔暂且列此一处,读此书如同品茶,浅尝并不入味。
(节选第二卷第二章)
背景:阿萨从低语森林回来用树叶救人,将阿基巴德的笔记借给了公爵小女儿,罗尼斯请他过来讲述低语森林发生的事情,同时拜托他取回笔记,在交谈的最后,有这样一段描写:
罗尼斯看着阿萨微笑着点了点头,突然他怔了一下,好象在阿萨的脸上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物。这个惊奇只是个转瞬即逝的波动,他立刻又恢复了那种平淡自若的神情和语气问:“年轻人,你是哪里出生的人?”
“卡伦多盆地,就是那个帝国西南的矿区。”阿萨并没怎么注意到主教大人细微的神情波动。
“哦。”罗尼斯主教微笑着点了点头,依然是那么神态自如。
注:这一段不细看很容易跳过,只有认真的读者才会发现这里的描写有点突兀,为什么罗尼斯从讲述低语森林死灵法师巫妖和阿基巴德笔记的事情之后会提到阿萨的出生地?(没有发现这一点的读者其实并不算合格的读者。)
其实这里作者独具匠心地表达出罗尼斯已经发现了阿萨的身世,他是巫妖的孩子,同时也暗示着罗尼斯是知道艾尔婆婆隐居在卡伦多盆地,而山德鲁是不知道艾尔婆婆的隐居地的,揭露出20年前某些细节,比如说罗尼斯虽然和山德鲁一组保护漆黑之星,但其实当初罗尼斯是联合艾尔,把山德鲁排除在外的。
这只是开头第二卷的一个小细节,短短几行,却包含了如此丰富的信息量,宛如一绝世青花,远看便是光彩琉璃,近看却发现这青花之下又暗藏着许多精小细微的花纹,叙述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不由佩服作者的构思之深,匠心之苦。大多数快餐文化的读者只是匆匆一览,作者却是煞费苦心。可惜最后却得来一些一目十行眼高手低的读者的蜚语,不禁悲叹。
第二点 人物刻画跃然纸上
篇幅有限,此处就第一卷第一章出场的三个人物为例,见微知著,一叶知秋。
阿萨坐在天鹅绒的软椅上,手指搓捏着柔软光滑的绒面。这种东西他以前只看见过而已。村里的那个老学究用来放置圣书的盒子里面就有那样薄薄的一层的。三岁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大年纪的小孩只是用手捏了一下,然后那只手就被打得三天都拿不住勺子。
这样一个高贵,神秘且危险的存在,现在居然被坐在屁股下面,让他感觉有点奇怪,又有点过瘾(明明是描写一个不相关的软椅天鹅绒,巧妙地既写出了尚未出场的公爵骑士的身份高贵,也刻画出阿萨的老实又不卑不亢的形象。)
姆拉克公爵去皇城参加军事会议去了,一位自称是公爵助手的年轻骑士接见了他。
骑士的那身铠甲和配剑都是最高档的货色,上面神圣骑士团的徽章阿萨在他队长身上同样看见过。年轻,英俊,威武,气宇不凡,还有高贵的身份,以及与之搭配得天衣无缝的气质,好象是小时候在吟游诗人嘴里经常听到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那么只有你自己一人突围而出,然后被追杀,在蜥蜴沼泽里和追兵搏斗........”骑士重复着阿萨的讲述。吐字清晰缓慢,有条不紊。仿佛生怕别人听不清或听错了他的话。
(短短几行,从“自称助手”便将骑士从变成贾维之前的与公爵的关系确定了下来,骑士心里很清楚,他对于公爵,不是惟命是从的下属,也不是有感情关联的学生,而是助手,一个可以给予他帮助的人(包括联姻),同时,作为交换能够学到成为权力机器诀窍的利益联盟。外貌描写和“重复讲述”“吐字清晰”也将其高贵的身份,谨慎的性格表现出来,表明这不是个小白文里的傻瓜,高贵的外貌描写使得他上位者的通病傲慢这一性格缺陷出现在他身上毫不突兀,同时与公爵的外貌形成对比烘托。)
“那你为什么不到你部队所属的长官那里去汇报这个事情呢?” 骑士仍然是很耐心很仔细地问,想要把丝毫细节都洞烛于心。他专注的神情很像一个小孩子,细心地凝视中带点小心的味道,好象害怕面前的事物突然就飞走了一样。
“恩。”骑士点了点头。“我代表公爵大人,对你英勇救下小懿小姐的事表示感谢。”顿了一顿,双眼直视着阿萨,用他很缓慢清晰的声音说道:“而且,你能够直接把这件事情报告到公爵府上来,真是非常正确的选择。我想姆拉克公爵大人知道了一定也会很高兴的。”他碧蓝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喜不自胜的表情。“你的运气太好了,真的太好了。”这几个字说得尤其用力,好象真的为阿萨的运气庆幸。
不知道为什么,阿萨从骑士发亮的眼神中觉得有些不安,这好象并不是善意的表示,其中有一种恶意的窃喜在里面闪动。阿萨问:“你到底是.....?”
骑士的手刀没让阿萨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准确地切在他的颈上的大动脉上。阿萨立刻就像一只抽空了的口袋般软倒在地。
(骑士提问时心思缜密,出手时果断坚决,但仍有一点点的喜形于色,很符合一个狠辣心细的年轻人的形象,同时阿萨对于危险的敏感异于常人这一优点也从这里一直贯穿全文,也为之后各种对决下仍能逃脱埋下伏笔。)
公爵府不只下人办事效率高,备的马也很快。只用了十多分钟,骑士就通过重重守卫来到了军事会议厅,见到了姆拉克公爵大人。(一两句有关公爵府效率之高的描写,再加上之前对于公爵府,助手的描写,公爵尚未出场,形象便已经入木三分,讲究效率,地位超然,与之后一出场的形象有点反差,更显的深藏不露,接下来公爵对事情的分析,更是将公爵作为一个高超权谋家的形象凸显的淋漓精致。)
公爵第一次外貌描写:公爵眯着眼睛仔细听。他的眼睛不大,一眯起来就仿佛在笑,修得很整齐的八字胡,衬着他微微发福的身体,圆圆的脸颊,感觉像个很慈祥的相信以和为贵和气才能生财的普通中年商人。(与之前营造的高深莫测的高贵之人有一点反差,只是个和气生财的胖商人,对于公爵,先是未出场的走高,外貌描写的走低,再是之后语言描写的走高,跌宕起伏,更能凸显其刻画人物能力的高超。)
“没有人是不会失误和犯错的,更没有人能够把握一切。只要通过了足够理智的分析,就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头脑,即便是出了差错,也用不着后悔和犹豫。”公爵像个在对学生上课的老师,仔细地对年轻的骑士讲解着。“我们既然相信他们对于解决这类事比我们在行,也远比我们有效率,所以我们就只用心做好我们自己这边的事情。出了纰漏,也许是有什么不可控制的因素,比如运气,那我们也没办法。至少,现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对吗?”
“是。”骑士很认真地听着公爵的话。跟着这样的一个上司,最大的收获就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学习。
公爵眼中泛起一丝忧虑,问:“小懿的伤势怎么样?”
(语言描写说明公爵对于事件的深刻认识,处理方式的老到,同时也能感受到公爵对于女儿是有情谊的,这与之后巨大权益到来公爵放弃女儿有反差的,这当中公爵的情感变化很有意思的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深究,此外这章还有骑士丢杯子这一细节公爵和骑士的不同观点,也能充分表现两人性格特点。篇幅有限,不赘述。)
有关阿萨事件的处理方式,此刻本人已经对公爵形象拜服。
公爵有些责怪地看了骑士一眼,轻轻叹了口气。再问:“那个士兵你怎么处置了?”
“押在城中的牢里,等侯您发落。”
公爵问:“你觉得我会怎么样发落他?”
“杀掉。”
公爵再问:“你觉得这个士兵的危险之处在哪里?”
“向别人泄露出他经历过的情况。”
公爵一步一步地对骑士循善诱导:“他活着和别人接触一分钟,对我们的危险性就大了一分。而你既然知道应该怎么样处置他,就应该尽量减少他活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
“我是想等您来下决定,这事毕竟很重要。”
“不要太拘泥于规矩,规矩本来就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存在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要以自己的判断和理智分析为先。”公爵看着骑士,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更重要的是,要有相信自己判断力的自信。”
注:有些人认为人物刻画能力不足,知秋仅仅用对话旁白来刻画人物。本人认为就从第一章这出场的3个人物,全文基本没有一句废话,环境描写,外貌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全部都有着对人物刻画服务的作用,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还是个别读者的能力不足,留给众人评判。
第三点 描写细致
注1:有人置疑知秋文字水平能力,描写水平薄弱,篇幅问题,书中大量经典描写不再列举,列两段各位自己感受:
(描写人心理变化的)阿萨看见公爵的那只手突然绷紧,上面的几根青筋也面目狰狞起来,但是他感觉得到,那不是杀意,而是紧张。公爵的呼吸的节奏突然乱了,一直紧锁着自己的眼光也涣散了,那种紧迫感也随之消失了。阿萨甚至看得出公爵眼里面居然有惊恐的味道。好象一个已经全神预备好要刺杀一只猛兽的猎人,在即将起身动作的时候突然被人在裤裆里塞进一大块冰。
(描写教堂的环境)数十米高屋顶和硕大的室内给人广阔深远缥缈而又隆重的感觉,阳光从四周和顶上的彩绘玻璃上透射进来变成迷蒙的光影在空间中流荡,墙壁上气势恢弘的壁画把神的威严和暧昧展现无遗。管风琴的鸣奏弥漫在空气中,无法分辨这沙哑沉重的音调来自何方,好象这是周围凝重环境自来就有的一种声音的属性,是从这令人慑服的气氛中自然产生的幻觉。
阿萨很怀疑前面带路的两个牧师曾经受过这方面的特别训练,在这种肃穆的环境中大步行走却没有声音,仿佛早习惯融入这周围的气势中,只剩自己的脚步声渺小孤零零回荡在这空旷的室内,仿佛在衬托周围的威严一样。阿萨有自己已经被这凝重环境中的威严所震撼的感觉,好象自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注2:有些时候作者的描写是一种有着自己独特风味的白描(也有点古龙先生的风味,当然并没有达到那种水平),曾见到一些“尘埃黑”和“尘埃粉”之间的争论,对一段尘埃当中的人物外貌描写非要加上“轻轻地,怎么怎么的双眸”类似等等,这里只想说,这是小说,不是散文,外貌描写只要能为人物的刻画,情节的推动提供帮助就是合格的,过多的华美修饰只能影响情节人物的刻画篇幅,使得小说变得亢长,那纯粹是画蛇添足的假文艺。
第四点 句句珠玑
注1:小说中富含哲理引人深思的句子短落很多,篇幅问题,列举几段共赏。
每个细节都清楚知道的话,一定可以发现有意义的东西。太年轻,太冲动,不是好事。要有耐心,从尽量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才会发现更多的解决办法
欲望太强,就会遮闭理智。太注意一些东西,就不能够去感觉把握事情的全貌和其中的细微变化。被一片树叶吸引,就无法看见整个森林。 野心太大,做事太狠,就没有转折的余地。过犹不及。
你一跑,麻烦就永远都是麻烦。人不要去害怕麻烦,把麻烦解决了,那不就没麻烦了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和你毫无关系的人,那种人你不用关心,也不用去理会。而另一种则是你的敌人,这种人不能够有太多,一旦有了则一定要斩草除根。”他看向克劳维斯。“但是如果有了一个你解决不了的敌人,应该怎么办呢?你应该想办法去把他变成第三种人——朋友。这种人是越多越好的。尤其是你对付不了的人。
即便是一驮屎,也要把它吃下去,别让它躺在面前让你烦心
那种从不动烟火的淡漠却更能够表示发自骨子里的鄙视
东西本身哪里有什么邪啊正啊的,恰倒好处就行,即使是水喝多了也会撑死人。
说谎的诀窍就是说九成的真话,而且谎话的成分还要语不惊人死不休,气势上把人压倒了,别人也就自然更容易相信你了。
第五点 思想开阔
至今为止,大部分流行文学作品下的反派,其实有种绝对反派的意味在里面,就好像十岁小儿看完小说之后,也能分辨的出谁是谁非,虽说有些恶人也有可怜之处,但他们终究是恶,绝对的恶。
而《尘埃》跳出了这一怪圈,借用周华明先生的话“没错,你挫败了阴谋,打败了坏人。但这阴谋,却是坏人用来实现更大的正义,更大的公平而行的举措。你的所作所为只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你以为自己代行了正义,其实只是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然后慢慢的,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 ”
在《尘埃》中,夹杂了辩证主义,没有了绝对的恶与善,只有相对的恶与善,这在网络小说中是很罕见的,甚至说开一派先河不为过,光是这一点,《尘埃》已经可以列为网文中的里程碑与神作。
第六点 打斗堪称特效电影
塞德洛斯双手一挥,一道绵延的熊熊火墙顷刻就横在了三人的前面。白炙的火焰升腾得足有三米多高,两米多宽。连远处的希尔顿三人也可以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浪。即便是一头牛从这火墙上奔过,也足够烧掉一层皮。
这道瞬发的火墙术非常标准,威力之强,就算是牙之塔的火焰精法师用出这个法术也不过如此。但是三个神殿骑士并没有丝毫犹豫,好像那明晃晃的火焰不过只是幻觉一样,依然飞身朝着各人原本的目标前冲而去,既没有打算绕过,也没有跳起跃过。
战机稍纵即逝。来不得丝毫的犹豫。而且这个火焰法术即便烤熟一头牛,但是在光辉战甲的抗魔力之前也算不得什么,关键是两米多宽的距离对他们来说不对是眨眼的功夫。
但就在他们冲入火墙的一瞬间,他们才发现火墙之下已经根本不是坚实的地面。脚踩上去丝毫不着力,下面已经全是流沙。
流沙术不是什么高级的魔法,精于土系的大魔法们也大都可以瞬发,但是这流沙的范围要恰好控制在这片火墙之内,或者说完全就和这火墙重合,这种控法技巧则当世不出五人。而要在瞬发一个烈火魔墙之后立刻瞬发流沙还能控制得这么好,就只有塞德洛斯了。
火焰为流沙作掩护,流沙则给火焰以更多发挥效力的时间。这种双系魔法合力相辅相成的效果也许对任何敌人都是致命的,但是对于神殿骑士却依然算不了什么。即便是塞德洛斯放出了一个时机非常好的迟缓术和虚弱术,三名神殿骑士不过只在烈火中耽搁了一下,还是几乎同时冲出了火墙。
不过他们冲出火墙之后身体也一缓,火焰虽然对他们的伤害并不算太大,但是从流沙中脱离让他们略费了点力气,烈火中无法呼吸也让他们的身体多少有些失调,再加上火焰中的视线多少受了点影响,所以那当面扑来的三大片雪白的寒光也让他们避无可避。
面对面前那即将击中自己的霹雳寒冰兰斯洛特反而松了口气,不管塞德洛斯的魔法力再深厚,那接连而出的魔法也并不太高阶,但是那毕竟是魔法不是泥巴,想扔就扔想发就发的,这三个霹雳寒冰应该已是他的极限了......
(篇幅有限,没摘录完整,“尘埃黑”说打斗画面不如神墓,下面来一段神墓的打斗描写)
此时空中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飞龙怒吼,斗气惊空,演武场上方光华闪动,一道道斗气在空中四处激射。
司马凌空的墨绿色斗气和天阳国龙骑士的蓝色斗气相互冲击,不断传出「哧哧」的破空之声。
楚国皇帝赞叹道:「好一场大战,朕已经好久没有看到阶位高手的对决了,而且是龙骑士之间的对决,果然精彩,龙骑士名不虚传!」
皇后点头同意道:「是啊,龙骑士果然强横无比,比其他修炼者更适合战斗。」
在场的几位皇子和两位公主也看的神驰意动,尤其是小公主,手舞足蹈,若不是楚月拉着她,她非跑下看台不可。
这时在强大的斗气冲击之下,两位龙骑士的上身的衣衫纷纷爆碎,露出了强横的体魄。他们手中巨剑劈出的斗气更盛,隐隐传出阵阵风雷之声,空中似有一道道闪电在狂舞。
司马凌空突然狂吼了一声,人龙化作一道绿箭想天阳国的龙骑士冲去,天阳国的龙骑士也好不甘示弱,仰天长啸,驱动飞龙向前迎去。
所有观战的人都跟着热血沸腾,纷纷起立,众人知道,最后的对决来临了。
两名龙骑士全身爆发出明亮的光华,如汹汹燃烧的两团烈焰一般,两把巨剑劈出两道璀璨的斗气,锋芒在空中交锋。
「轰隆隆」
伴随着一阵隆隆雷鸣之声,一团宛若太阳般的耀眼光芒在空中爆发而出,强大的能量波动,令观战的众人都忍不住心悸。
两头飞龙发出阵阵哀鸣,身上充满了大大下下的伤口,血水自空中不断滴落,最后自空中摇摇晃晃坠了下来。
(两种打斗描写哪一种是特效电影哪一种是皮影戏留给各位自己评判)
总结:
对于《历史的尘埃》,批判其实还只是少数的,主流还是赞同的,可惜在网文妖魔纵横的年代,只博得了一个叫好不叫座的地位。
附1:有读者说罗尼斯的死是生搬硬套,故意让情节起伏,他的死不合理,我来解释解释:
罗尼斯到时候该死了,为什么,因为这时候因哈姆侯爵想杀他了。
因哈姆的最真实目的是阻止死灵之王的诞生阻止巫妖,之前阿萨只是有一点成为死灵之王的可能,因哈姆不会杀他得罪山德鲁等人,但暗中捣鬼还是必要(放吸血鬼)。
当时阿萨满足太阳井世界叶冥想三要求了,于是便要必须杀阿萨。此刻罗尼斯保护阿萨成英雄,作为阻碍,必须要除掉。
同时当时保护阿萨的还有山德鲁,艾尔,巫妖,欧福等等,他想杀阿萨不容易所以要借助死灵工会的力量,杀罗尼斯也是为了竞选会长,更好利用死灵工会杀阿萨。
所以罗尼斯的死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因为因哈姆必须要下手了,在因哈姆和罗尼斯的对决中,罗尼斯败了,死了,就这么简单。
当然他的死对情节也有这巨大推动,这是后话。
附2:有读者说知秋对主角的刻画并不如配角出色,后期主角甚至没存在感。
答:《尘埃》的主题是什么?到后期主角的存在感低正是为了突出主题,命运下人力的渺小,主角存在感很强的小说建议去找逆天,灭天......
还有个很奇怪的逻辑说就此知秋的主角刻画能力就不行。请那些读者去看看《猛兽记》中的108国道色情狂,看看知秋在《尘埃》中到底是没有能力刻画主角,还是可以刻意降低主角的存在感。
最后附上两位业内名士对于尘埃的评价(待考证),作为结尾吧
【起点中文网幕后BOSS,盛大董事长兼CEO陈天桥】
看完这本书(尘埃),我专门让文辉把这位作者请到上海来,想看看这么一本恢弘的巨著,到底是怎样的人写的。结果当然大家都能猜到,太年轻了,未来前途真是不可限量。这本书的构架真称得上恢弘,但是他的特点却是对细节的描写,以及那种完全出人意外的巧妙地情节构思,引人入神,但每每我想再看一遍,总是没法开始主要因为太。。。长了。这是一本媲美指环王的作品,至少我自己这样认为,希望将来,我们盛大能够基于这样的作品,也能拍出媲美指环王的电影。
总字数:6579
作者:星夜行
链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9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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