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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在一个摇摇欲坠的时代,重读史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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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9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从没留意史铁生的文章里常常提及亡母,那时还只十六七岁,热衷于逆反,总是觉得“还有时间”。像是来北京这两年,也从没去过地坛,老觉得不着急,一切都还有时间。总要到失去之后才突然回过神来,开始试图在回忆中找回一切的细节,虽然明知这种追忆既痛苦又徒劳。后来我不时梦见妈妈,醒来总是又哭又笑。这就像是你与命运与岁月之间的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你总是想从虚无中拉回些什么,那些你爱过的人与事,无论多久,你就是不愿意放手。

  这差不多也是史铁生给我的感觉。从前我不喜欢他,觉得他的文字凝滞,呆板,流动不起来。现在跨过许多岁月,以及至亲的生死,再抚卷读来,读到的全是当年体会不到的况味了。地坛的寂寥,合欢树的悲哀,他与命运拉锯的种种,突然全都懂了。承受了这么多苦难的人生,怕是很难有轻快的文字吧,但难得的是他跨过了对命运不公的质疑。他其实并不是天赋型的写作者,但是通过最艰难的一种方式获得了对生命的领悟。

  比现在年轻一点的时候,我喜欢那些才气横溢的文字,譬如“到了春天,安娜/你一定要记得把自己藏进合欢花/我是你曾经花朵盛开的/永远的合欢树”。如今读到史铁生写他的母亲当年手植合欢树的琐事,看得眼泪直掉。上学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在作文里引用“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其实谁都没明白个中滋味。要直到走过一些路,回头再读,方才渐渐回味过来。到底说来,人生就是一个回过神来却往往为时晚矣的过程,当然也有些人大概一辈子也回不过神来。那也挺好,少掉许多折磨。

  想来史铁生这样的人,不招年轻女孩喜欢也实属正常:就算没有肢体残疾,他也平凡得很,没有显赫出身,也没接受顶尖的教育,谁在年轻的时候不喜欢那些意气风发的人呢,最好是北大中文系毕业,会写优美的情诗和让你心碎的句子。(当然,这是按照我的老套的审美标准,现在的话大概要把中文系换成光华管理学院,闹不好要把北大换成藤校才合适)毕竟,在年轻的时候,谁没过觉得自己是King of the world的时候呢,好像一切都是明朗的,一切都是向上的,永远是日头热烈的正午时刻。要经过一些日子,看过山峰与洼地,才渐渐明白,其实聪明人哪里都不太少,反而是心存悲悯的人显得愈发珍贵。

  读史铁生的时候,对昔日的北京城竟然神往起来——北京是我最讨厌的城市。但他笔下那个沉静的、宠辱不惊的北京城,与今日真是大大不同啊。他摇着轮椅穿过的胡同街道,种满老海棠树,枣花、西番莲盛开的院子,胡同的尽头总是有着庙或庙的遗迹,“晚风掀动松柏的脂香似有若无”……与今天这个满地都是房地产中介,沙尘滚滚或者雾霾深重的城市全然是两个世界了。现时的北京,大概所有人都失掉了往日的沉静,每个人都着急忙慌,想着如何捞一笔就跑。如今很少再有人提及悲悯这个词了,聪明(或者说如何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效益)与不动产成为每个人都趋之若鹜的事物。没有人同情别人,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哪天自己就形神俱灭了,也就是一夜之间的事,就像一个估值3亿的公众号一样消失得无声无息。这是一个狂热的、摇摇欲坠的时代,每个人都只想像火柴一样划亮当下,哪怕山火熊熊,哪管洪水滔天。

  因而重读史铁生,反而觉得这些文字可贵。字里行间的悲悯,难以再寻。



字数:1158
原作者:于夕
原网址: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59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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