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为一些事情想得了酒。
酒, 小酌怡情,贪杯误事。
一提到酒我马上会想到两个人:邻居大哥和大我几岁的堂哥。
邻居大哥年代久远,父母搬来后,起码10年没见了。印像深刻的是那位大哥拿东西手一直在抖,这是酒精中毒的表象。他一天最少喝个5-7次酒,每次二两,在小卖部中空腹而下。 因为酗酒都没法正常打工了,家里也是鸡飞狗跳的。 我堂哥,狐朋狗友很多,每次去我爸那,没坐一会儿,电话就响个不停,都是找他喝酒的;要不就是喝得晕乎乎的赶到我爸那儿。喝酒不吃饭,一顿酒能喝个三五小时。我爷爷12个孙子,挣钱应该是我这个堂哥挣得最少,过得最舒服也是非他莫属。有个正式工作,没有其他嗜好,就贪个杯。每月固定零花钱都花在喝酒上了。还有个好老婆,不打不闹,喝醉了还去接。日子过得滋润着。。
这完全是对立的两个典型,际遇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