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在饭桌上有两件事不能耽搁,一是搅面,二是讲草原。 一碗羊肉臊子面,他嫌面条、肉料、酱醋三者不匀,就要搅和。 搅呀搅,搅成了糨糊。 他讲的故事大多年代久远且循环往复,我与几个妹妹从小听到大,倍感无奈。 直到有一天,他讲的故事跳脱出虚妄的语言,竟有了一张配图——那是一个崭新的故事。 家有枫木老方桌一张,玻璃板下压满照片。去年冬至,他望见窗外大雪飘落,怔了一会儿,暂停搅面,挪开玻璃,从全家福照片后面取出另一张黑白照片来。 我妹当场惊声尖叫,首次对爷爷的故事提起兴趣:“爷爷!这是谁?好帅,好帅啊……” 照片里,眉清目秀的青年貌若潘安,虽身着中山装略显老气,却也抹不去眸子里的神采。照片下角标有粗糙的印字:摄于一九七三年,春。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从南方赶来的知识青年到我爷所在的牧队支援三线建设。皮肤黝黑的蒙古族壮汉们拎着马鞭跑出好远去迎接,对这群初到内蒙古的南方书生充满好奇。 其中一个知青的容貌尤为娟秀,眉宇间似浸润烟雨。我爷说:“他那脸蛋子,应该是姑娘家的嘛。” 处久了,也熟络了,大家就管他叫“小妹儿”。他知道这是玩笑话,并不懊恼。 事实上,我姑姑当年做真正的小妹儿时,整日马上马下,拉料饲犬,那胳膊比这“小妹儿”的壮实多了。 我爷说小妹儿大名曲为忙,我说肯定是“曲微茫”,我爷死活不信。直到后来我送我爷一幅书法“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他才勉强承认也许是自己记岔了。 曲知青当年来内蒙古时,随身带着一把长剑。长剑秀巧,剑鞘为雕花黑木制,每每拔出,冷光凌凌,寒气逼人。他每个晨间都执剑操练,可谓闻鸡起舞,从不耽误。 我爷从前只见过草原上的家伙什儿,劈柴、剁骨的大刀利斧,宰羊、射鹰的匕首弓箭,就是没见过南方的秀剑,更没见过太极剑的招式和步伐。在广阔的草原上舞剑,水袖御风、轻盈如画,就如同在苏州园林里提鞭放牧一样,让人看了直想笑。 我爷晨起撒尿,见曲知青在草坡上一招一式地舞剑,就问他:“你这是什么套路?” 曲知青身着白袍,那是清晨特意换上的,腰间还佩一块玉。 他并不言语。 一整套剑法练习完毕,他讲出“太极”两个字。我爷正在帐篷前喂狗,大喝一声:“对,是太极!这慢吞吞的,连个柴都劈不开,更别提防身了……” 曲知青望着我爷兽皮大坎肩下的肌肉,憨憨地笑着。 草原上的蚊子都成了精,叮起南方来的“嫩肉”更是狠毒!叮一个包巴掌大,三日不见消。 我爷说:“让你喝酒你不喝!你的血太甜了,拿酒熏一熏,蚊子叮前就要三思了!” 曲知青第一次喝酒,只一口下肚,整个人就像丢了魂似的,眼神呆滞、口齿不清。他撩开帐帘没走两步,就一头栽倒在草垛子上不省人事。 后来他爱上了酒,酒后舞剑更是舞出一份潇洒自在,舞出一种金蝉战栗之感。 原本一个内向温柔的人,有了酒,便打开了话匣子。他说自己家里本是武行,家传太极剑法。此番被分配到内蒙古插队,草原辽阔,牛羊遍地,不掺凡世俗尘,正是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我爷对曲知青说:“改日,你跟我们蒙古族小伙子好好切磋一番!” 那年夏天,水波温煦,草芽子发了狂地猛长。牧民拖家带口,长途跋涉至黄羊湾,把酒言欢,好不热闹。 我爷当着众人的面,把曲知青推搡到摔跤比赛的人群中。 曲知青涨红了脸,却也没有推托。他在中央站定,摆好太极起势,飘逸的身姿加上俊秀的外表,堪称一景儿。 结果可想而知!蒙古族小伙子一个箭步冲上去,只一扫腿,便把曲知青掀翻在地。 我爷觉得曲知青过于谦让,冲进人堆里帮忙开脱:“这是南方来的知青,家传太极拳法、剑法,那是手上的巧活!来来来,再给他一次机会!”说完,他又指着场地中央的壮汉说:“宝音,不许用腿,把腿收一收!” 曲知青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拾起眼镜在衣袖儿上蹭,一脸憨笑地说:“叔,你就饶了我吧!” 我爷不乐意了,说:“你在我家牧羊,练了大半年太极,露一露身手嘛!” 第二回合,宝音与曲知青周旋片刻,一拳打乱了江南人的架势,挑一个空当儿,紧握他的双肩,只轻轻一抬,再一甩,曲知青整个人腾了空,摔了个人仰马翻。 众人捧腹大笑。 我爷把曲知青扶起来,拍拍他细软的脊梁说:“我们蒙古族小伙子,都是骑马长大的,你打不过正常,正常啊!” 我爷说我们家最金贵的物件,就是那两把祖传的羊角匕首,其中一把正悬在我家客厅中堂——我爹是长子才有幸得到它。另一把,我爷送给了曲知青。 我爷说,羊角匕首成双成对,本不该擅自使之分离,但他无怨无悔。 羊角匕首,乃万千匕首中至轻、至薄、至巧、至贵之物。它在手中似无重量,却能破风裂空;刺入皮肉,似无声息,却能让人皮开肉绽。这个来自江南水乡的飘逸男子,何以能得此物? 这要从曲知青另一次练剑说起。 那是一个冬日,我爷带队前往马骡湾子送货、取货,一场酩酊大醉后,于第二天破晓踏上归途。没承想,偏偏遇见狂风暴雪。我爷行了小半日,远远地已不见前景,道路也隐没在雪中,可惜他骑的马是家里一岁多的幼马,不识路途。 当天曲微茫清早起来,听见窗框子“呼啦啦”地响,转眼看到窗外大雪纷飞,草原已变得一片雪白。他仍换上衣服,拎起长剑,站在雪中。 骨头瞬间被冻得酥麻,眼镜框子结起了冰。他索性摘去眼镜,剑与雪一起飞舞,竟舞出一种美感,与自然的禅意融为一体。 收剑之时,他扭头却见羊圈里的羊群紧缩成一团,两头灰色毛发的走兽正无声地撕咬着一只母羊的内脏,肠肠肚肚流落一地。 羊的声音是极低沉微弱的,加之风声呼啸,屋内人根本察觉不到;羊的性格胆小温驯,见同伴被狼撕咬得血肉模糊,却毫无抵抗之心。无论公羊母羊都向角落挤去,焦躁不安地跺着脚。 曲知青两腿发软,准备寻求支援。他的声音一出口,瞬间就被风撕碎。 草原狼天性凶残,又聪颖狡猾。它们知道吃得过多将无法跳出羊圈,于是专挑羊的内脏下口。吃完一只羊的内脏,转头就咬下一只。 曲知青知道羊对牧民意味着什么。耽误不得,他下意识地抽出腰间长剑,剑鞘甩在雪地中,划出一道暗影。他狂奔十几步,跳入羊圈,脑中的剑法早已忘了个精光。此番勇气,不知由何而起。 这是他平生首次与这等凶残的动物对峙……他脑中闪过一个念想,儿时跟着爹在水乡弄堂里听过的评书声声震耳,书中勇武剑客之魂如醍醐灌顶。他大喝一声,对上了两匹狼回头时的赤红目光,分食过羊温热尸体的狼嘴冒着热气。 南方剑客善用的长剑是极不利于与野兽搏斗的,只因剑法之中,无“砍”“劈”等进攻方式。 思考之间,只见狼毛发倒竖、龇牙咧嘴,满面猩红的头狼一个跳跃朝曲微茫扑来。本能的恐惧让他“啊”了一声,手上却看准位置,迎着狼的力道,主动向后倒去——借力化力。 所谓太极,所谓剑法,实为心法。 分秒之间,狼牙与曲知青的手腕相贴,狼鼻直抵剑柄,狼身已被剑身贯穿,皮肉不见一处滴血,却已五脏俱裂。狼眼瞳孔放大,瞬间堕入雪地,至死仍保持狰狞的模样。 狼虽死,剑也随之脱了手,且一时半刻难以拔出。另一匹狼哪里会给人喘息之机,它迅速跳上人身,利爪透过衣服嵌入皮肉,狼嘴对准喉咙就要咬下……獠牙蘸着冰雪刺入身体的瞬间,曲知青感到一种宁静,那是对生命即将逝去的绝望。动作却不急乱,他深知走兽威猛,却是毫无心法、思辨可言的,索性随心而动。 他顺着狼扑来的力道,向相同的方向侧翻倒去!狼一个踉跄,笨拙地翻了个跟头。电光石火间,獠牙未及闭合。他的喉管并未被撕碎,却也出现了四个血洞,不一会儿,鲜血就浸满了胸膛。 待那狼再次整顿扑来,剑客早已拔出它同伴体内的长剑。那宝剑血淋淋地冒着热气,傲然挺立。 他故技重施,又一次向后倒去,野狼再次将剑吞没…… 漫天风雪将人与兽、天与地、利剑与獠牙、蛮力与技巧、狂野猛劲与神宜内敛,包裹得严严实实,周遭一片肃然……羊血、狼血、人血混在一处,滴落在雪地上,又迅速凝结成冰。 曲知青感到体内的血液在不断地流失。他双腿发软,极度困倦。合眼之前,他望见远处有一个女人狂奔而来。那是我姑姑,她拎着一口大锅和一把菜刀,呼喊着曲知青的名字。 在草原上,毫无破损、癣瘢的狼皮价格要比有伤疤的狼皮价格高出好几十倍。 命丧曲知青剑下的两匹狼,只破内脏,不损外皮。可想而知,这对我们一家意味着什么。 我爷说,当年他骑马归家时,发现了数行狼的脚印,一路从北山口朝牧区行去。身下的马仿佛也嗅到了某种气味,无论如何都不肯加速。 我爷说,当时他万念俱灰——三个知青,文化人;我姑姑,一个女人;剩下的,就是一整圈活生生的羊。 他下马时,见羊圈里只躺着两匹狼和三只羊的尸体。在不远处,还有一把沾血的剑,银光闪闪。 我爷跪在地上,捧起一把雪埋头哭了起来。 我爷说,这是他修来的福分。一公里外的另一户人家,遭到大队狼群的袭击,整整十三匹狼,连羊带马全部咬死,损失惨重。 许多人难以置信,争先恐后地来我爷家一探究竟——他们都怀疑曲知青身上有手枪,只有对着牙口顺着肠子开枪,才能杀狼且不留痕迹。 剥狼皮的老师傅说:“一个弹片都寻不着,手枪个屁!你们这些人,整天小妹儿、小妹儿地叫,还有什么不服的!” 敷药疗伤数十日,好吃好喝过了整个冬天,曲知青的面色才逐渐恢复。 当他喉咙愈合,首次说话时,他说:“想喝酒……” 酒后,他说,他只是给狼的力道找了一条出路。 后来,人们大规模清剿内蒙古牧区的野狼。结果,草原生态平衡崩塌,鼠害猖獗,草甸满目疮痍。 曲知青就此事写信说:“太极图里,阳里有阴,阴里有阳,宇宙皆为阴阳,万物才得以平衡。人对草原的敬畏,不仅能激发某种活力,也能锤炼自身的谦逊。” 一九七七年,高考制度恢复。 曲知青说,一生垂怜草原风景,不是他的正途。他要参加高考。 离开内蒙古时,他晒得面色发黑,数年来的草原长风,赐予他一份北方的粗糙与干练。而他也给一户普通的牧羊人家,带去了南方剑客的深邃哲思。 我爷要他留下一张照片,说是留个纪念。照片是他参军时照的,那时的他面容精致、雄姿英发。 曲知青走的时候,我爷把羊角匕首塞进他的行囊。 还补上一句:“价值连城。” 又补上一句:“和你一样。” (米 粒摘自四川文艺出版社《人生灿灿》一书,李 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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