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caa 于 2024-3-3 02:23 编辑
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称,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另外,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恒大地产集团称,公司已自2022年3月21日起暂停所有存续公司债券的交易。恒大地产集团表示,此举是在公司正通过多方协作,依法确保债权人权益和化解债务风险的背景下做出的。关于复牌时间,将视后续情况以公告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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