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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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选项E
推理分析:
现根据线索1,2,3,得出当凶杀案发生时,这五个人各自所在的地点如下:
有一个男人在酒吧里;凶手在海滩上;有个子女在独处;有一个女人在酒吧里;被害者在海滩上。
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线索4得出如下结论;
或者是玛丽的丈夫在酒吧,她自己则在海滩;
或者是玛丽在酒吧,她的丈夫在海滩。
让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如果玛丽的丈夫在酒吧,那么跟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一定是她的女儿,因此一人独处的就是他的儿子,而这时在海滩上的则是玛丽和她的哥哥。于是,玛丽和她的哥哥俩人中肯定有一个是被害者,而另一个则是凶手。然而,根据线索5,被害者还有一个孪生同胞,因此,该假设不成立。由此,玛丽的丈夫不在酒吧。
那么,在酒吧的就是玛丽。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如果玛丽同他的哥哥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得知是她的丈夫和一个子女在海滩。但是,根据线索5,被害者不可能是她的丈夫,这是因为在其他人中没有人可能是她丈夫的孪生同胞。由此便得出凶手是她的丈夫,被害者是一个子女。
然而根据线索6,这种情况是有矛盾的。于是,玛丽不是和她的哥哥呆在酒吧中,而是和她的儿子。然而,凶杀案发生时,独处的是她的女儿。
根据上面的推理,被害者不可能是玛丽的丈夫,因为她的丈夫不可能有孪生同胞;而玛丽的哥哥却可以是被害者,因为他和玛丽可以是孪生同胞。现在真相大白了:玛丽的哥哥就是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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