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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购房可入户、支持以旧换新 佛山发布房地产新政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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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布实施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等13条房地产新政策。其中提到,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对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解释,由各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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