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29|回复: 2

[闲聊|笑谈] 车主酒后请代驾却遭碰瓷敲诈 2天后蹊跷的事发生了

[复制链接]

98

听众

0

收听

7

好友

侍讲

Rank: 10Rank: 10Rank: 10

UID
536
积分
39643
回帖
9918
主题
8664
铜币
86007
威望
30352
银币
26
贡献
0
发书数
0
注册时间
2015-5-16
最后登录
2024-5-29
在线时间
14782 小时
发表于 2018-3-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私家车主酒后请了代驾,快到家了好心让代驾先走,不想“黄雀在后”被人故意追尾碰瓷,自己变成酒驾,还被敲诈8000元。巧合的是两天后车主竟再次遇到碰瓷的司机并将其扭送至派出所。近日大兴警方打掉一先“碰瓷”撞车、后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3名涉案嫌疑人被刑拘。

好心放走代驾后被碰瓷

2017年12月4日凌晨2点多,孔先生在朝阳东坝与朋友聚餐饮酒后,专程请了代驾送自己回家。当车辆行驶至大兴亦庄某小区附近公交站点时,由于此处离孔先生家只有一个红绿灯的距离,出于好心,孔先生便让代驾提前下车乘公交车离开,自己驾驶车辆准备驶入小区。正在这时,“咣当”一声,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其后面冲撞追尾,车上的三名男子查看车况后,不但没有提出如何赔偿事主损失的事,反而以孔先生涉嫌酒后驾车为由,拿报警相威胁,强行索要赔偿金8000元,孔先生自知理亏,只好赔钱了事。

12月6日晚上,孔先生再次到朝阳东坝与朋友聚会。席间,将前两天的遭遇向朋友倾诉,朋友纷纷表示孔先生极有可能遭遇了“碰瓷”,劝孔先生报警求助。但孔先生认为事发突然,与嫌疑人也只见过一面,更何况也没有记住车牌信息,无法报警。

两天后再遇碰瓷司机

酒足饭饱后,孔先生在与朋友门口等车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似曾相识,经过再三确认,孔先生认定驾驶这车的司机正是那天故意追尾的司机。在众朋友的帮助下,追尾司机被扭送至大兴分局亦庄派出所。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案件调查工作。通过询问民警得知,被扭送到派出所的男子名叫王某某,今年25岁,山西人。民警详细询问了“交通事故”当天的事发经过,并对当事双方的陈述进行仔细甄别。起初王某某将此事完全描述成为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一直坚称自己一时疏忽,不小心才追了尾。为有效验证真伪,民警随即调取了案发地段监控录像,但受光线影响,民警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只好扩大搜索范围,沿途查询车辆轨迹,发现王某某描述的行车轨迹有假。

同时民警还调取了王某某的微信信息及转账记录求证事实,发现三名男子曾在微信中交流作案心得。通过反复的推敲证实,王某某所编造的谎言被民警一一击破,最终无法自圆其说,只好供述了实情。

司机应要求代驾严格履约

原来,嫌疑人王某某与陈某、芦某在工作中结识,一次偶尔的机会,有人提议“碰瓷”酒驾司机能挣钱 ,三人便谋划在饭店门口“等活儿”,见有酒驾司机找代驾,便主动跟随,伺机“碰瓷”进行敲诈勒索。民警通过梳理身份信息,将涉案陈某、芦某上网通缉。最终,在其他省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嫌疑人陈某、芦某于2018年3月相继落网。目前,涉案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大兴分局刑事拘留。

大兴警方提示广大司机,找代驾要通过正当渠道,并且要求代驾严格履约,到达目的地。同时,要留好交易证据,并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所需。

一旦遭遇不法分子利用交通事故“碰瓷”,一定不要同讹诈者私了,更不要轻易给“碰瓷”者赔偿,应该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求助,由公安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提醒切勿酒后驾车,以免成为不法分子“碰瓷”要挟的借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听众

0

收听

2

好友

举人

Rank: 6Rank: 6

UID
3222
积分
1245
回帖
1743
主题
6
铜币
7176
威望
370
银币
17
贡献
0
发书数
0
注册时间
2015-7-8
最后登录
2024-5-29
在线时间
294 小时
发表于 2018-3-2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还真让人不省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听众

0

收听

0

好友

翰林

Rank: 9Rank: 9Rank: 9

UID
56743
积分
10016
回帖
10381
主题
2
铜币
41252
威望
4822
银币
17
贡献
1
发书数
1
注册时间
2016-10-1
最后登录
2024-5-29
在线时间
1228 小时
发表于 2018-3-27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坏事儿都有人去干,把劳动能力用在这个上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阡陌居

GMT+8, 2024-5-29 21:25 , Processed in 0.04752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