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z115541 发表于 2024-4-10 16:51

《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


文/ 路觉
反思作为一种知性能力和活动,一方面把主观的意识的产物建立为绝对物,或者说绝对物的现象,另一方面把这个意识视为未被规定的自在之物加以规定,作为绝对物。这是对意识这种有限物的限制和否定,因此是对作为有限物的意识——绝对物的扬弃。在这种限制活动之中否定和扬弃绝对物的有限性的反思,就是理性。因此,这种否定是一种自为的活动,或者说,理性是思维本身的自为活动。而理性之所以是理性,乃是因为它以绝对物为中介,同绝对物发生关系——否定绝对物的有限性。因此,反思以绝对物作为中介,表现为理性作为主体的那种主观力量,这种主观力量是对客观性的一种否定,同时也是作为对主观总体的一种设定,换言之,通过设定对客体进行否定的主体,从而达到对客体的否定。作为理性的反思,它这种与客体对立的反思的目的,在于建立主观之中的绝对。也就是说,它的目的就是把绝对物安放于自身中。这一种行为目的,就是把自身建立为主观总体性。黑格尔的这种思路,实际上是为了克服近代主体性哲学带来的主客二分思想的缺陷,也就是主体作为主观的意识去认识外在的客观事物。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偏向主观或客观,都是不完整的,真正的完整认识是将二者联结起来,即主体之中存在客体、客体之中存在主体,从而是观念与实在的综合。这种联结的实体关系所蕴含的必然性,其本身就是实在化完成的绝对物。对知性而言,知性的结果作为有限的知识,它最大的缺陷就是,它不能被理解为是一个整体的一个必然的环节,也就是说,它不能被理解为是知识本身的同一性,仅仅是在经验意义上成立的东西。换言之,经验的知识,它之所以不是科学的知识,只是因为通过这些知识并不能思辨地认识到,这个知识本身与绝对物的关系。它们作为知识,并没有建立自己的那种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是建立在绝对物的关联之上的。这是经由从主客体的对立和分离、再到返回具体化和实在化的自身的结果,即具体的同一性。哲学也是需要一个自身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分裂及其和解。因此,开端的东西便是要返回自身,在这种往返过程中充实自身的规定性,从而回到包含差异的自身同一之中,所以开端即结果。哲学作为命题的综合,是一种需要和解的矛盾体。不同命题之间的差异,都包含在了绝对物这个同一性之中,它们在未取得表达的中介形式之前,自在地潜伏于这个绝对同一性内部。作为同一性,它表达的就是一个知性概念,也就是作为无限同一性的抽象。这个抽象命题作为原理,则是二律背反。对这个命题来说,它的自身就规定性的同一而言,是不包含矛盾的,但对这个原理而言,又是要把这个同一予以扬弃,把包含在这个同一中的差异,从这个同一中释放出来。换言之,就是同一性包含差异性、从而导致同一与差异的二律背反。这样的一种释放,就是把自身进行扬弃的一种二律背反(既是自身、又不是自身),坚持自身的同时、把自身予以扬弃。黑格尔是从肯定性出发,即纯有/是出发,这是基于思维的同一性形式。所以,是与不便是这种思维进行同一表达的不同形态,而变则是二者的直接同一——二重性的统一。对这个思维而言,是这种肯定性判断就是对思维这一主观主体的肯定,而同时就是对客体即对象的否定,即A=A;而不作为对思维自身同一性的否定,同时就是对与这一主体对立的客体的肯定,或者说,这种否定本身就是与思维对立的客体对象,即A≠A=B。但是,二者作为对立和分裂,正是知性的反思的知识源泉,所以思维与存在的对立问题,成为了知识论的源头。但分离的二者必然统一,否则这种同一性就会崩溃。所以对黑格尔来说,这种分离只是绝对物本身运动的表现的产物,它必然被吸收、同一于绝对本身。矛盾必然被消解。这就是差异性(非同一性)与同一性的被同一,或者说,非同一性与同一性的同一性,即A=A与A≠A=B的相等、同一。这就是对知性抽象的片面形式的补充和完善(这是知性固有的缺陷,也就是只看到同一而忽视差异,而对这种缺陷的完善就是完整地同一),而这种片面形式实质上就是矛盾。二者直接同一于同一性,一个更大的、具体的同一性本身。这个同一性就是完全的绝对物。这不是随意地将对立双方进行综合,而是承认这种对立的不可调和,也就是区别无法区别,从而区别失败——肯定与否定只是相对于同一性的一体两面,因此二者本身就是同一的,同时又是具有差异的,所以这种矛盾本身就是同一。所以,二者进行推理的极端就是二者的不可分,也就是完全的一致性。所以,主客体的联结作为实体关系,产生真正的概念,也就是观念论意义的事物,这个事物就是把这个矛盾进行展现。在此,绝对物作为具体的同一性,是将所有事物包含在自身内——这种包含的方式,正是以思维作为出发点,将思维的内在逻辑的演绎,作为客观事物自身的演绎(这种演绎的具体图式自然是事物本身提供的。但若是失去思维的自为规定,那么事物作为未被规定的自在之物,就是康德意义的物自体,即不可知的、对思维而言是无意义的),从而为其设定意义——精神的任务。精神就是思维作为一个系统的思维观念,或者,精神从根本来说,就是人类思维本身,以及这个思维所建立起来的一套系统的观念体系。因此,所有经验的东西都被吸收进了黑格尔的同一性哲学体系,现实的经验也不过是一种被同一性事先规定过的东西。这里可以知道,黑格尔的理性主义是极为肯定人类的主体性的,但他却把人类本身作为精神的显现对待——人类的发展就是人类精神的发展,这种发展与其说是发展精神,但实质上就是人类认识那个原本就存在的精神的历史。这个精神是一直不变的、有待人类去认识其自身的。人类对这种精神以真理形式进行把握,便是绝对精神。而主客体的联结意味着主客体对立形式的消解,那么知识源自对象则自然不存在,因此这种知识就是绝对知识,一种对绝对物的完全认知。至于绝对理念,则是概念这种思维规定的完整性,作为中介形式被思维加以把握,因而是同一性的不可分的大全,或者说,是概念的完成。这种完成的理念的先验直观形式,则是自然理念。——自然、理念、精神,是对绝对物不同视角的规定,绝对理念事实上就是绝对精神。这种源头,或者说,作为逻辑自洽的基石的存在,则是上帝。基于绝对物自身的同一性的规定性,可以知道,黑格尔可不否认现实以及客观性,只是他用思维的绝对同一性把客体以及自己思维着的主体,以同一式吸收进绝对本身,成为绝对的规定性。主客体的对立因此消解。既然黑格尔认为,实在之中存在观念,观念之中也存在实在,二者作为主客体彼此统一于对方之中。但是,为什么在黑格尔那里仍然表现为观念论?因为,黑格尔本身就是以思维的绝对同一性来统一二者,二者的直接同一就是统一,矛盾被同一性包含和消解就直接作为扬弃。这里的思维是思维的思维,即设定事物存在意义的精神(精神作为艺术、宗教和哲学的思想规定,乃是人本质的规定。因此,精神是人的自主设定,区别于物的自在性)。绝对的理念(概念以绝对物作为中介完成自身)、精神(思维借由表象中介在概念的认知中的自为存在)和自然,事实上只是同一东西——绝对物——的不同视角而已。所以,主客体二者都被吸收进了思维的绝对同一性,因此在外观上,黑格尔仍然是一种思维的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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