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ribianyuan 发表于 2024-1-5 09:24

不是所有恶行,都有罪)——《恶行》

本帖最后由 mingribianyuan 于 2024-1-5 09:24 编辑

不是所有恶行,都有罪不是所有恶行,都有罪不是所有恶行,都有罪
重要的话字体要加粗,话要说三遍,你知道为什么?
再用黑字写一句:这本书,值得所有法&官读,熟读,彻夜熟读,终生熟读,绝壁必须!!
世界上最好的法&官,是在案子背后,隐藏不见,但案子能正常走着,进行下去,而不是法*官大人自己跳到前台,大演特演。法*官如果成了案子的猪脚,案子一定成问题。案子在法&官似乎“隐身”的唆使下,暗暗达到“法制”唯一的目的——恶减少,善得到发扬。这本书原来是三本书,不晓得出版方是怕原书本本太薄不好意思定价,还是啥,反正是悍然将三本书合并起来,搞成一个,还起了个新名字,叫“恶行”。额却还是赶脚,这个名字没有说到点子上。这书本来包括的三本书,分别有名字:罪行、罪责、罪罚。这些故事的作者,费迪南德,一个德国人,德国律师,他本身就是故事,就是传奇。费迪南德·冯·席拉赫,这是他的全名,一看着这名字,咱天朝人一般基本都知道,德国人凡是姓了 “冯”(Von),就跟荷兰人姓“范”、西班牙人姓“唐”一样不得了,基本意味着贵族身份。当然到了如今现在眼目下,等级制度没有了, 身份高贵也只有象征意义。“冯”衰落了,但后面这个“席拉赫”(Schirach),那可真正是大大的有来历,对我们来说,它可能有点陌生,但在德国,这个姓氏,那真的是家喻户晓——但,是不体面、耻辱,甚至罪恶的家喻户晓。德国有什么很不体面、甚至耻辱罪恶的的历史呢?对,你猜对了,画家呀,小胡子呀,纳粹呀。对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有所了解的人,一般都见过那张纳粹头子们的合影照片,当然自然也就知道,那22个被指控的纳粹主犯,第一排领头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戈林,第二排第三个,就叫巴尔杜尔·席拉赫。巴尔杜尔具体干了什么坏事呢,你去必应、去百度,总之他因“危害人类罪”,领赏了20 年牢饭。1966年,这个大纳粹巴尔杜尔出狱,第一次见到了刚刚2岁的孙子,这个孙子,就是我们写这些故事的作者,费迪南德·冯·席拉赫。
这个费迪南德,为了方便,加上他身份主要是律师,我们不妨可以亲切地称呼他费律。好几年前,刚刚过完春节上班,额曾经跟这位叫律师+作家的费律---当面有过交流。费律确实有律师的精明与敏捷反应,但他儒雅,温和,确实更像个爱思考的知识分子。不那么像个作家。对中国读者,费律并未讳言自己的家族往事,他坦承:“席拉赫”这个姓氏,对于他来说,就像“一个胎记”,“但是比胎记明显得多,它不是长在身上-长在脚底板,它刻在脑门上的,不论走到哪里,大家一看着个脑门上的胎记,就知道,这个家伙,姓席拉赫!” 没办法。时间在过去,我们回到六十年代,2岁的小费,逐渐成长,慢慢地其实同他那个纳粹祖父基本上已经毫无关系。大学毕业之后,他成了律师,很能干的律师,但算不上著名律师。成为著名律师,得益于费律代理前东德政治局委员、柏林市委书记君特·沙博夫斯基的案子。这个君特,就是在1989年的时候,因为嘴瓢,意外导致柏林墙倒塌。柏林墙倒塌,这事比较敏感,我就不多说了,额也怕额自己嘴瓢。代理君特书记的案子,使得刚刚35岁的费律名声大振,后来他还代理过一批声名显赫的人物的案子。所以,你称他是德语界的顶级律师,可以;你称他是欧洲顶级律师,也完全成立。近30年来,费律加起来办过700多起案件。他就是顶顶的牛逼律师。再后来,案子无法让他完全释放,他要表达,要输出,不仅仅要让法*官听见,让当事人听见,他还想将想法讲给德国人,欧洲人,全世界,于是他开始写故事,写小说。
第一本,处女作,《罪行》,嚯!书一出来,立马就火遍了德国,还火遍了欧洲,后来也火到了美国。顺便说一句,这些故事的中文繁体字版,在台湾也是火得一塌糊涂。当然后面还有第二本《罪责》、第三本《罪罚》,都是大火,额不细说了。说点特别的,在德国,德语区里,很多人把费律的故事,当成睡前故事,讲给孩子听。他的故事,基本都与法律、审判、司&法,或者杀人放火相关,为什么要将这些故事讲给孩子听呢?这是为毛呢?卖个关子,你知道了下面我讲的故事,自然就明白了。
一般知道费律故事的人,都见识过他的故事—其语言力度,就像水晶,冷得彻骨,亮得耀眼,简约到极致。费律自己说,他写这些故事的起源,构思的起源,那还是老早老早了。是古早,但也没到一千年,也就一百多年前的1884年,甲申年,光绪十年,英国有个小货轮遇上了风暴,被风吹到了大海上,在离好望角大约1600英里的地方,船翻了,沉了。最后,幸运搭上救生艇活下来的共有四人:船长、两名强壮的水手和一个瘦弱的17岁见习水手。等到风平浪静的时候,他们开始检查小艇上的存粮。一检查发现,情况很是不妙:只有两罐腌萝卜。靠这这两罐腌萝卜,他们多撑了3天。第四天,他们抓到了一只小海龟,于是撑到了第12天。船上没有水,他们只能用外套,接偶尔从天上落下来的雨水活命。第18天,他们已经7天没吃东西、5天没喝水,实在没办法,船长提议,杀掉当中1人,以拯救其它3人。那么杀谁呢?船长想了3天,3天之后,船长想出了抽签-这个主意,抽中的人就得杀了。但他们立马将想到,船长和两个水手都有家人,而见习水手还小,只是个孤儿,无牵无挂的,最好就杀了这个小伙子。第二天,还是看不见一丝丝获救的可能,船长就单刀直入地跟小伙子说了这个决定。可怜的小伙子此时躺在小船一角,口渴得快要冒烟,先前他渴极了喝了海水,此时他身体已经虚脱,顶多再过几个小时也就挂了。船长刚刚说完,刀已经扎进了小伙子的脖子。接下来,三个人喝小伙子的血,吃小伙子的肉,干挺着,等。又过了两个星期,终于,终于,一艘船经过,救生小艇获救了。3个生还者获救,被送回英国。英国每一家报纸都对此进行了大篇幅报导,欧洲大陆的报纸也纷纷掺乎进来,全欧洲都在讨论这桩骇人事件,更是有一批媒体将那些吃人细节,也都添油加醋地呈现到读者眼前。舆论整体上,是站在船员那一边,认为他们吃尽了苦头,确实是没办法。但是呢,司&法机关还是将他们逮捕,交给法院审判。其中一个参与度最低的水手,担任证人,被免于起诉。对船长和另外1个船员的审判,审来审去,其实就了一个问题:船员为了拯救自己、为了活命,是否可以杀了那个见习小伙子?换一个说法,用一条命换三条命,法庭必须判决:这种算盘是否能被允许。参与审判的法*官,是个老法*官,他以杀人罪判处两名船员死刑,但是隆重建议——加以赦免。判决完毕,然后往上报。6个月之后,案子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谁呢?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女王,英国历史上一位特别霸气的女王。女王将二人释放。她在判决书上加了一句,很了不起的话,过了一百多年的今天,仍然在欧洲广为流传的话,这句话翻译成我们都能明白的话就是:“我们往往很自然地订立我们自己也达不到的标准,订立我们自己根本难以遵循的规矩……我们要这些劳什子标准和规矩干什么呢?”费律说呀,在很大程度上,这些《罪行》《罪责》《罪罚》所有故事的缘起,以及几十年来他思考的最多的,其实也就是这句话。再说一遍:我们往往很自然地订立我们自己也达不到的标准,订立我们自己根本难以遵循的规矩……我们要这些劳什子标准和规矩-干什么呢?
费律在系列故事的前言里,还讲到了他的一个叔叔,那个叔叔在战后做了首席法*官,专门办各种凶杀案子。在费律还是小费的时候,叔叔就常给小费讲那些案子,叔叔总是用同样的一句话开头,同样一句话结尾。这句话是:世事大都错综复杂,罪行更是如此。罪行,法*官要下判决的罪行,无论警察准备了多少麻袋资料,其实,罪行都太复杂了。费律的这个法*官叔叔,二战期间曾经在海军服役,左臂和右手一半被炸飞了。但他没有离职,而是一直坚持了下去。后来做法&官后,人们都说他为人正直、公正,充满人情味,是个好法*官。法*官叔叔他喜欢打猎,有一小片狩猎森林。一天早上,他去了森林深处,把双筒猎枪枪管-伸进了嘴里,用残缺的右手-扣动了扳机。Bang!什么都没了。法*官叔叔他当时穿着一件毛衣,将外套挂在树枝上,他的脑袋被完全炸没了。他给自己最好的朋友留了一封信,信中说-他只是活够了。开头第一句,他写:世事大都错综复杂,罪行更是如此。说到这里,你是不是多少就明白:费律这些有关谋杀、贩毒、抢动银行和妓女的故事,这些杀人放火、穷凶极恶的人的故事,为什么要作为睡前故事,讲给小孩子听了。其实就两个字:思考。要让孩子,从小学会思考。讲这些故事,不是故事有多么刺激,刺激几分钟就过去了,希望你知道了这个故事,还能讲给更多的人,让更多人思考。
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恶行,就像这本书里记录的,有砍死自己老婆的,有连续抢了银行的,有将人嘭撞死的……死太多人了,让人死,肯定都是恶行,但这些恶行,真的就是罪么?
结论在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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